永濟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擬定本市建設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全面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濟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 地址:永濟市
機構職責還有,下設機構,
機構職責還有
二、負責全市城市、開發區、風景名勝區等規劃工作及總體規劃的編制、報批,並具體負責規劃的實施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科技環保規劃等;依法負責城市規劃區建設工程項目的選址定點;參與城市土地出租轉讓的規劃管理;負責全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依法收集、歸檔、開發利用城市建設檔案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方面的信息發布工作。
三、負責全市城市燃氣、熱力、公共客運(含出租汽車)、城市道路、垃圾處理、園林綠化、市政、市容、環衛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負責並管理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治理和城市監察工作。
四、負責收繳有關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和管理費用;安排城市維護與市政公用設施的年度資金計畫和村鎮建設、抗震防災等補助資金計畫;負責並審報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的預(決)算及執行。
五、負責全市集鎮和村莊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擬定全市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的辦法並實施;負責村莊、集鎮規劃的編制、報批、實施工作;負責小城鎮建設試點工作。
六、負責全市(各鄉鎮)建築業和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和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全市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工程勘察設計、建築安裝施工、建築預製構件、建築裝璜的行業管理;綜合管理建設工程的項目報建、招標投標、工程管理、質量監督、施工安全,組織竣工驗收;管理全市重點工程建設;組織開展建築業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工作;負責全市建築節能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全市工程建築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收集匯總上報地方材料價格信息並及時公布人工、材料、機構等費用調整係數及辦法;調解建築經濟糾紛。
八、負責全市建設抗震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城鎮建設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負責人防工程建設及其開發利用工作,主管城市建設拆遷工作。
九、負責全市(含鄉鎮)房地產業管理工作;負責和管理城市規劃區內房地產開發、房產轉讓、抵押和房屋租賃以及城鎮住宅產業化工作;負責規劃房地產市場;負責房產權屬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組織擬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綜合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擬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負責全市建築行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負責行業技術引進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建設行業人才培訓規劃;負責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本行業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險以及專業技術職稱評聘;負責全市建築行業勞動保險費用統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資工作。
十二、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設機構
辦公室、城建股、安監股、財務股、市政工程管理處、市建公司、市政構配件廠、質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