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永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永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永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及縣委關於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政策法規,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承擔相關政策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貫徹落實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開展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開展全縣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縣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負責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職能轉變。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的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機要、人事、信息、安全、保密、會務、檔案、意識形態、機構編制、政務公開、“放管服”改革、依法行政、掃黑除惡、反邪教、禁毒、普法宣傳、法制教育、統戰、信息化建設、宣傳報導、政策法規落實、應急事務處理、綜合性文稿起草、督察督辦、後勤保障、統計、資產管理、作風建設、考勤考核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負責各類基礎建設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黨建、紀檢、精神文明、教育培訓和工、青、婦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股(信訪接待室)。負責退役軍人思想政治、權益維護、輿論宣傳、輿情研判、綜治維穩(平安建設)、總結表彰、榮譽獎勵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來訪接待、來信辦理、網上信訪和電話接訪,引導退役軍人按照政策規定和工作流程,依法合理反映訴求,依法及時化解矛盾,開展心理疏導、法律服務、幫扶援助等工作;負責信訪台賬建立、問題答覆、安排總結、典型梳理、遺留問題處置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來電、來信、來訪、網上信訪辦理和綜合統計工作,跟蹤落實辦理情況並整理歸檔;負責建立退役軍人及各類優撫對象誠信機制。完成上級和部門交辦的各類信訪事項辦理等工作。
(三)擁軍優撫股(政務服務股)。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負責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等工作;負責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承接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傷殘人員評殘換證的審核上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兩參”人員帶病回鄉退役軍人審核上報工作;負責《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烈士褒揚條例》《傷殘撫恤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的落實工作;負責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和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指導鄉鎮建立各類優撫對象信息台賬、優撫政策的貫徹落實等工作。
(四)財務股。負責全局財務工作。負責退役軍人和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優撫優待資金爭取、審核、發放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事務各類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編制部門財務預決算報告、預算調整、政府採購計畫匯總申報、優撫補助資金和項目資金爭取工作;負責與各類管理服務對象相關的待遇落實、幫扶援助等政策落實工作;負責退役士兵(官)兵役優待金審核發放工作;負責落實向上爭取資金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現任領導

永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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