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縣農業農村局

永新縣農業農村局

永新縣農業農村局是永新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永新縣農業農村局由原縣農業局、原縣委農工部、原縣農業開發辦公室、原縣糧食局合併組建,並於2019年2月22日掛牌。

中共永新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接受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開展縣級“三農”重大問題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農村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定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股,負責處理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調研工作。縣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新縣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永新縣禾川大街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糧食流通管理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提出和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和糧食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決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工作規範性檔案和縣委、縣政府決定草案,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重要農產品流通和儲備綜合執法。
(二)統籌推進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根據全縣農村經濟發展戰略方針,引導農村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升,推動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參與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機化等農業各產業政策和規定的起草工作。
(四)起草與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決策草案。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執行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社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五)指導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休閒農業工作,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整融合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糧食市場信息,監測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全縣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承擔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九)負責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起草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全縣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報告,發布農業災情,組織農業和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救災物資調撥,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災後生產恢復,承擔全縣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和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等基礎設施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等基礎設施投資項目建設規劃建議。提出農業、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等基礎設施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
(十二)負責農業投資、農田整治和水利建設項目的編制、實施和管理。
(十三)推動全縣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承擔全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基層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新技術、新品種的套用和推廣、科技成果轉化。負責全縣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四)指導農業清潔生產。牽頭負責農業污染源頭減量和廢棄物資源的利用。指導全縣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牽頭管理全縣外來物種。
(十五)統籌推進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起草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各類農技人員的技術職稱評定、晉升、考核和管理工作。
(十六)監督指導全縣農業、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農業機械、漁政、農藥使用和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的糧食質量等安全和原糧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縣級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對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七)牽頭開展農業與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流通對外合作工作,承擔全縣系統開放型農業及農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八)承擔全縣糧食流通的巨觀調控具體工作,監測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求變化並預警預測。負責政策性糧食供應與管理,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例考核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全縣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建立縣鄉黨政班子和領導幹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考核機制,推動全縣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強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惠農政策和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簡化程式,提高效率。
4.強化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農產品特別是糧食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在保障國計民生等方面的作用。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生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起草縣級儲備糧等重要物質的規劃和總量計畫。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收儲、輪換,並根據縣政府審批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實施。
3.與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縣級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縣級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縣農業農村局根據縣級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承擔局機關日常運轉,負責內外聯繫、日常考勤及年度考核工作。組織重大活動和綜合性會議。協調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組織起草有關檔案,擬定農業農村系統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信息、機要、公文檔案、安全保衛和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財務審計股。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農業農村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局系統財務會計業務。承擔國際農發基金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幹部職工勞動工資、社會保障並指導下屬單位幹部職工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工作。協調農村金融、農業保險,信貸擔保的工作並承擔農業統計工作。
(三)宣傳教育科技股。負責宣傳教育科技工作,完成上級下達任務,完成和報送黨務、政務信息任務。承擔農業科技體制改革與創新工作,指導全縣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重點開展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全縣農業教育、技術幹部培訓和農業職業培育。發布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負責全縣農業農村信息化工作和智庫建設。指導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牽頭開展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四)政策法規股。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執法與刑事銜接工作。指導監督農業行政執法,完善行政執法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負責信訪、安全生產、行政應訴及普法工作。承擔農業農村系統的政務服務工作,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與檔案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和職稱評聘工作。
(五)鄉村產業發展股。組織協調全縣鄉村產業發展,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起草促進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全縣綠色產業發展。指導開展全縣農村創業創新工作。負責系統內開放型農業及農業招商引資工作。
(六)鄉村治理股。參與農村社會事業重大問題研究、編制相關規劃,牽頭組織改善全縣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參與相關基礎設施建設規範與標準的制定與實施。協調推動農村文化發展,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組織擬訂全縣新農村建設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新農村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清潔行動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工作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指導和監督鄉村改善人居環境,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中的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籌集安排和管理新農村建設的專項資金,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的宣傳工作,組織新農村建設督促檢查。
(七)糧食儲備股。研究提出儲備規劃、計畫的建議,組織實施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的收儲、輪換、日常管理和應急有關工作。制定糧食倉儲管理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制訂糧食流通和儲備有關地方標準、糧食地方質量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糧食流通和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指導全縣糧食產業發展工作。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和倉儲設施管理。
(八)糧食監管股。指導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儲備庫存檢查工作.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在同級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註冊的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的資格審核及實施行政許可工作。起草糧食購銷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啟動糧食最低收購價工作,制定縣級儲備糧和政策性糧食收購、銷售、供應計畫,管理儲備糧輪換計畫和政策性糧食供應。指導協調地方儲備糧管理。負責糧食儲備市場監測預警和糧食產銷對接有關工作承擔軍糧供應與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統計工作。負責全縣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九)項目建設管理股。提出全縣鄉村振興戰略、現代農業發展等相關項目建設建議。起草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和協調農業農村項目建設申報、審批工作。
按農業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基本農田建設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十)行業管理股。負責農產品安全質量監管,指導糧食儲備流通、種植業、農藥管理、植物檢疫、畜牧獸醫管理。

人員編制

設黨委書記兼局長1名、黨委委員7名,副局長5名,黨委下設14個黨支部。局機關現有行政編制數23名,事業編待定,目前實有上崗人員49名。下屬19個事業單位及1個企業(糧食購銷總公司)。內設職能股室10個和臨時辦事機構1個。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永新縣農業農村局被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西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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