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縣中國小校(幼稚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行動方案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最佳化教書育人環境,根據省教育廳《關於立即全面開展學校安全隱患排查的緊急通知》(贛教電傳字〔2012〕49號)和省公安廳、教育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切實加強校車及集中接送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贛公傳發〔2012〕1115號),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校車及集中接送學生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吉府辦字〔2012〕360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從即日起至2013年3月份在全縣開展中國小學校、幼稚園安全集中整治行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新縣中國小校(幼稚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行動方案
  • 目的: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
  • 時間:2012
  • 發文單位:省教育廳
總體要求,組織機構,整治內容及責任分工,學校安全整治活動,學校及周邊治安、交通安全整治活動,學校及周邊食品衛生安全整治活動,學校周邊環境整治活動,工作步驟,工作要求,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大宣傳、營造氛圍,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嚴明紀律、強化督查,

總體要求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堅持“屬地管理、黨政總抓”,“綜治協調、部門聯動”,“打防並舉、預防為主”,“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發揮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的優勢,發揮專門工作與民眾路線相結合的優勢,採取有效措施,清理一批治安亂點,整改一批安全隱患,取締一批非法經營場所,偵破一批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淨化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環境,增強學校師生及周邊地區人民民眾的安全感,提升社會各界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滿意率,為全縣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

組織機構

為加強學校安全監管力量,確保學校安全各項工作到位,現成立永新縣中國小校(幼稚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廖慧華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 劉興文縣教體局局長
成員: 陳文慶縣教體局黨委書記
周新亮縣安監局局長
劉江華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王庭華縣交通局黨委書記
段小榮縣公安局副局長
龍京縣交警大隊大隊長
段火生縣消防大隊大隊長
賀海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紀檢組長
周建忠縣文化局副局長
賀志銳縣運管所所長
張衛國縣房管局黨支部書記
萬先仔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曾憲華縣城管局副局長
左救平縣教體局人武部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由教體局黨委書記陳文慶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縣中國小校(幼稚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

整治內容及責任分工

學校安全整治活動

(責任單位:縣教體局)
1、指導各學校要認真開展學校安全自查自糾活動,嚴格執行“日巡、周查、旬報”制度。
2、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工作制度,配備必要的安保器材,落實學校各項技防措施,確保“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到位。
3、嚴格落實門衛制度,實行外來人員入內登記制度,嚴防一切可疑人員進入校園;
4、加強對學生宿舍、教學樓、食堂、圖書館、實驗室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管理。
5、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別是住校學生和留守學生的教育與管理,預防非正常死亡事故的發生。
6、加強學校飲用水的安全管理,預防因飲用水污染而造成中毒和引發傳染病。
7、規範幼稚園辦園行為,堅決取締對無證及不符合條件的幼稚園,確保幼稚園安全。8、隨季節的交替,做好師生的各種安全防範工作。
9、督促學校註冊安全隱患台帳平台,提高台帳平台的使用率和整改率。

學校及周邊治安、交通安全整治活動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公安局、縣教體局、縣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縣消防大隊、縣安監局)
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所轄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管理,督促、協調相關部門、學校做好綜合整治各項工作,取締轄區內非法幼稚園和校園周邊違章建築物、亂擺攤設點、非法營運車輛;督促各村(居)、社區,對危險區域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最佳化校園周邊環境,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縣公安局:堅決剷除在校園及周邊地區為非作歹的流氓惡勢力,堅決查處校園暴力犯罪和侵害學校師生的盜竊、搶劫、搶奪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嚴厲打擊在校園及周邊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在重點時段加強在學校門口治安巡邏。
縣教體局:
1、負責牽頭組織開展接送學生車輛專項整治行動;
2、督促中國小校、幼稚園按照整治內容深入到轄區內所有學校,對學生出行的交通工具情況進行一次“地毯式”排查,掌握轄區內接送學生車輛數量、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情況;
3、督促各鄉鎮中心國小與轄區內民辦幼稚園負責人、駕駛員簽訂《接送學生(幼兒)車輛交通安全責任狀》,督促民辦幼稚園做到:接送學生車輛未年檢的車輛立即停止使用,有故障的車輛要徹底進行維修,該報廢的車輛主動報廢,不具備資格的駕駛員堅決予以辭退、更換,租用個人車輛的立即停止租用;
4、要求各學校組織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自覺不坐超員車、貨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通過召開家長會、主題班會等有效形式讓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工作。
縣交警大隊:
1、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依法對校車使用許可申請提出意見,做好校車標牌發放回收和校車駕駛人資格申請的受理、審查和認定以及校車駕駛人審驗和校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加強對校車行駛線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校車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2、切實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對學生上下學尖峰時段和集中接送車輛運行路線進行重點值守,依法從嚴查處超員載客、超速行駛、酒後駕車、疲勞駕駛以及利用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取締貨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對查處的校車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予以處罰,對使用拼裝或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強制報廢機動車,對駕駛人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其駕駛證,對車輛所有人處8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接送學生的,扣留機動車,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校車標牌的,扣車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駕駛證。
3、進一步強化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整治,結合全市開展的冬春平安行動“糾違章、壓事故、保暢通”戰役,持續開展“護衛天使行動”,加強校園周邊秩序整治,進一步完善校園交通安全設施,清理校園周邊道路違法停車,維護好學生上學、放學期間的交通秩序。
縣交通運輸局:
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審查工作,建立並督促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加強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校車服務提供者的監管,發展縣城和農村公共運輸,合理規劃、設定公共運輸線路和站點,按照標準設定校車停靠站點預告標識和校車停靠站點標牌,施劃校車停靠站點標線,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條件、消除安全隱患。
縣消防大隊:
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增強學校師生“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查用火用電,禁違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閉;查設施器材,禁損壞挪用;查重點部位,禁失控漏管);撲救初級火災能力(發現火災後,起火部位員工一分鐘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火災確認後,單位3分鐘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組織疏散逃生能力(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式,掌握逃生技能);消防宣傳教育能力(有消防宣傳人員,有消防宣傳標識,有全員培訓機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識);每年到學校開展消防安全演練活動。
縣安監局:做好學校安全及校車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管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管職責。

學校及周邊食品衛生安全整治活動

(責任單位: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1、加強學校食堂的安全整治,嚴格執行衛生許可制度,建立並落實食品採購索票索證制度、食品留樣制度;
2、規範學校食堂原材料的儲存、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與健康體檢,嚴禁傳染病患者在食堂從業;
3、加強學校周邊餐飲服務業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堅決取締學校校內及周邊無證經營的餐飲服務業和學校周邊無證經營的小吃店、餐飲店。

學校周邊環境整治活動

(責任單位:縣文化局、縣文廣新局、縣工商局、縣房管局、縣城管局)
縣文廣新局:依法及時查封、收繳違禁出版物、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學生彩票”;加強對網際網路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網咖接待未成年人以及逾時經營等違規行為。
縣工商局:加強對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流通環節經營主體和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取締學校周邊無照經營小商店;清理整頓學校周邊的“黑網咖”。
縣房管局:全面清查轄區內學校周邊的出租房屋,落實出租房屋登記備案制度。
縣城管局:全面清查轄區內學校周邊流動攤點,對違規經營、無證經營的發現一個,嚴肅查處一個,消除安全隱患;清理整頓學校門口兩邊的商店占道經營行為;清除學校門口、圍牆等建築物上的垃圾廣告。

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1月10日前)。各學校(園)深入細緻地開展調查摸底工作,查清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的突出問題,並通過江西省學校安全隱患台賬管理平台逐一進行登記造冊,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節假日值班護校安排,確定本學校重點整治內容,細化工作要求,提出具體措施,層層進行動員部署,並將調查摸底情況分別以紙質和電子稿形式上報到縣教體局安監辦。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1月11日到2013年1月31日)。結合各學校(幼稚園)排查實際,本著什麼問題突出就解決什麼問題的原則,科學安排時間和力量,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對檢查、梳理出的問題,根據各部門的職責,逐項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迅速開展整治,力求取得實效。
(三)建章立制階段(2013年2月1日到2013年3月15日)。針對整治行動中暴露的問題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健全制度,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四)檢查驗收階段(2013年3月16日到2013年3月31日)。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對學校及周邊地區安全集中整治行動情況進行查漏補缺,鞏固整治成果。縣政府將成立督查組到各鄉鎮對整治行動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工作要求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局出發,站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全縣中國小校(幼稚園)安全工作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擺到重要位置,確保學校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加大對集中整治行動的宣傳力度,重點宣傳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宣傳黨和政府打擊犯罪、維護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保障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決心,宣傳整治行動中採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激發廣大人民民眾參與整治行動的積極性,形成集中整治的濃厚氛圍。

突出重點、注重實效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學校(幼稚園)安全工作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重點整治突出問題,重點加強薄弱環節,落實各項工作,注重工作實效,嚴禁擺形式,走過場。

嚴明紀律、強化督查

在整治行動中,各鄉鎮、各學校及時報送整治情況,重要情況立即報送。對工作得力、成效明顯的,及時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遲緩、力度不大、成效不明顯的,實行重點督辦,限期扭轉被動局面;對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學校安全隱患未消除導致發生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整治行動結束後十天內,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報送工作總結到縣教體局安監辦。此次集中整治行動情況,納入年度綜治工作考核內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