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衛生局

永康市衛生局

永康市衛生局是永康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衛生事業的職能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康市衛生局
  • 隸屬:永康市人民政府
  • 性質:國家機關
  • 地址:永康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規劃財務科,行政審批科,業務科,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執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有關規定;負責藥械集中採購的具體組織實施與監督管理。
三、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四、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負責食品安全信息收集與發布。
五、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和消毒產品、涉水產品等健康產品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醫療服務市場、傳染病防治的監督。
六、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並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執行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組織擬訂並實施城鄉社區衛生髮展規劃,指導城鄉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貫徹落實農村衛生政策,綜合管理全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政策措施,制定並指導實施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制度,協調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掌握全市衛生工作情況,協調局機關政務;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檔案、機要、保密、督查、信息和新聞發布工作;協調人大政協提案、議案的辦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籌備和重大工作的督辦;按照局黨委決定負責辦理幹部、職工的考察、考核、招錄、調配、獎懲等;負責局管幹部、後備幹部隊伍和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管理並指導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福利、職稱評聘、計畫生育和機構編制等工作;協同抓好黨風建設、行業作風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老幹部管理、平安創建、來信來訪處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後勤服務和公務用車的管理。

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編制、基建工程管理、績效考核、政府採購、衛生裝備計畫、準入以及後勤設施更新、報廢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衛生事業經費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局機關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對下屬單位的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審計工作;參與各種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和專項資金的監管;制定衛生財務管理有關規定,管理和指導下屬單位的衛生統計、醫療衛生收費價格等。

行政審批科

擬訂全市衛生行政許可事項的實施辦法及具體操作流程,具體辦理衛生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非行政許可事項;負責全市各類醫療機構的設定審批(100張床位以下)、執業登記註冊及年檢校驗工作;負責全市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護士、鄉村醫生的發證、註冊(包括變更註冊、註銷註冊)工作;負責全市母嬰保健機構的審批;負責相關食品、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工作;負責放射診療許可、校驗和職業病危害項目核准;負責供水單位衛生許可;義診活動備案,外聘衛技人員審批備案。

業務科

擬訂全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及中、西醫療業務、繼續醫學教育、衛生專業崗位培訓計畫。依法監督管理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修訂全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指導基本藥物採購、配送和使用;負責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藥品、衛生材料、器械招標、集中採購工作;負責醫療技術等要素的準入管理;負責城鄉合作醫療工作;負責重大災害事故搶救的組織協調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徵兵、招生等各類體檢的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保健工作規劃,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醫療保健、健康檢查工作,承擔重大活動、大型重要會議等保健任務;負責醫療糾紛的調解處理;負責醫教、護理、科研和衛技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全市采供血和臨床用血業務管理、內部藥事(醫療器械)管理、醫技質控管理;負責全市中醫藥發展的組織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負責市醫學會等衛生社團和各質控中心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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