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審計局

永州市審計局

永州市審計局組建於1983年,是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現有內設機構12個(含紀檢監察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審計局
  • 地    點永州市
  • 性質:審計局
  • 創辦時間:1983年
  • 現任領導王衡平 
簡介,主要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簡介

主要職責為:依據《憲法》和《審計法》,對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以及其他依照《審計法》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對市管黨政領導幹部和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對社會保障資金和環境保護資金進行審計監督;對全市各級審計機關的業務實施領導;對全市內部審計機構的業務進行指導與監督,對社會審計組織的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質量,達到維護國家財政經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之目的。管理體制是:行政關係屬塊塊領導,即審計機關在本級人民政府一把手領導下行使審計監督權;業務工作屬條條領導,即審計監督業務工作在上一級審計機關領導下進行。

主要職能

依據《憲法》和《審計法》,對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以及其他依照《審計法》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對市管黨政領導幹部和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對社會保障資金和環境保護資金進行審計監督;對全市各級審計機關的業務實施領導;對全市內部審計機構的業務進行指導與監督,對社會審計組織的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質量,達到維護國家財政經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之目的。
市審計局2015年預算編報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依據《憲法》和《審計法》,對市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依照《審計法》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國有控股或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的企業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對社會保障資金和環境保護資金進行審計監督;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全市各級審計機關的業務實施領導;對全市內部審計機構的業務進行指導與監督,達到維護國家財政經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之目的。
二、部門收支概況
2015年部門預算編報範圍局機關收入包括公共預算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以及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保障局機關基本運行的經費,以及專項審計業務費、系統信息網路建設維護等專項經費。
(一)收入預算:2015年年初預算數595.19萬元,其中:正常經費撥款295.19萬元、專項撥款30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15年年初預算合計595.19萬元,1.基本支出295.1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40.99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54.2萬元。2.項目支出300萬元。
(三)“三公”經費預算:2015年“三公”經費預算數7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8萬元。
“三公”經費預算數比上年增加29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減少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增加33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實行公車改革後,公務交通費補貼列入預算,人多車少支出增加。
三、財政撥款支出預算
2015年財政撥款收入595.19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預算數為295.19萬元,系保障我局機關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5年年初預算數為300萬元,具體項目如下:
A:經濟責任審計項目10萬元。主要社會效果是強化領導幹部“三權一廉”的監督,促使領導幹部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眾。
B:金審工程運行維護資金10萬元。主要用於金審工程項目已部署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相關設備的維修更新,保障金審工程系統運行,提升項目利用率和運用效果。
C: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審計10萬元。主要用於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建設項目審計。工程結算審計可核減工程造價10%;項目跟蹤審計可實現節約工程投資、監督工程質量、促進工程管理等目的。
D:日常審計執法成本支出270萬元。主要用於審計組實施審計所需的差旅費等支出。嚴格執行“八不準”審計紀律,派出審計組的外勤經費全部由審計機關承擔。實行“八不準”紀律有利於保持審計的獨立性,維護審計機關良好形象,保障審計機關依法有效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日常政務、綜合文秘、審計計畫、審計統計、信息編髮、檔案管理,財務管理,信訪接待,文印打字、車輛管理、計生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2、綜合計畫科:負責審計計畫、審計統計、信息簡報編髮、審計成本管理、審計項目招標、以及綜合調研和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
3、政工科:負責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幹部任免、考核獎懲、工資福利、職稱考評、教育培訓、機關支部和工會的日常事務、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4、法規審理科:負責審計普法、執法檢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審計項目審理,以及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質量核查等工作。
5、經濟責任審計室:負責市管黨政領導幹部和市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市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6、財政金融審計科:負責財稅、金融部門的審計工作。
7、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審計科: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障、社會募集、社會捐贈、救災救濟等方面的有關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工作。
8、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負責市屬建設項目、市直各單位固定資產投資、市直施工企業等方面的審計工作。
9、經貿審計科:負責市屬國有企業或市屬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商業、糧食、供銷、外貿、工業、交通運輸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10、農業、資源環保、外資審計科:負責農業、林業、國土、水利部門及其下屬單位,以及資源環保、外資項目的審計工作。
11、內審指導科:負責指導全市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12、監察室:負責廉政建設及查處違紀案件等工作,與審計執行科合署辦公,負責審計決定執行、移送事項和審計建議事項以及自行糾正事項的跟蹤落實等工作。

現任領導

姓名職位工作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雷玖夏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審計技術科、社會保障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
王平波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綜合計畫科、財政金融審計科
曾慶廉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法規審理科、審計執行科、農業資源環保外資審計科
蔣躍軍
黨組成員、總審計師
分管政工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內審指導科(承擔局紀檢日常工作)、市政府投資審計中心
唐亞平
市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分管經濟責任審計室、經貿審計科
柏 玉
調研員
協管內審指導科
參考資料:

地理位置

地址:湘江東路291
永州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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