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寧縣科學技術局

永寧縣科學技術局

永寧縣科學技術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寧黨辦〔2018〕101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永寧縣機構改革方案》(寧黨辦〔2019〕22號),永寧縣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科技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永寧縣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區市縣黨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寧縣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Yongning Coun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機構設定,行政編制,其他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研究擬訂全縣創新驅動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措施、方案。報批各類科技項目,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二)統籌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縣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多方爭取資金,加大科技投入,負責全縣科技項目經費的使用和監督管理,擬訂和組織實施縣級科技發展計畫項目。
(四)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縣級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組織建立技術創新中心等科研基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五)組織科技進步責任制考核。負責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推動全縣科技創新能力和企業核心競爭力。
(六)負責新技術、新成果、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指導科技示範基地和科技示範園區建設。
(七)負責全縣科技合作交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牽頭組織開展與縣外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科研合作,推動全縣招才引智工作深入實施。
(八)加強對全縣科技工作的調研、指導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組織科技人員對本縣重大科技、經濟、社會發展項目進行評估和論證,為全縣經濟建設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九)擬定全縣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全縣科技培訓、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科技市場最佳化及民辦科技機構的管理工作。落實科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帶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做好對科技成果項目、科技進步獎勵項目、科技工作先進單位和優秀科技人員的評審、評選及表彰獎勵工作。協同法務部門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做好智慧財產權和技術契約糾紛、案件的仲裁工作,保護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
(十一)負責全縣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協調科技扶貧指導員、“三區”人才開展好科技扶貧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圍繞貫徹落實國家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區、市、縣創新驅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推進全縣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最佳化創新資源配置,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招才引智工作。

機構設定

(一)綜合管理崗位。承擔機關事務日常管理運轉職責。負責機要、文電、會議、檔案、財務、保密、信訪、效能建設、黨建、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科技管理崗位。承擔科技項目、科技扶貧、科技特派員管理等職責。負責國家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富民強縣等項目的組織申報、實施、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科技攻關、科技示範園區和基地建設工作。負責科技扶貧項目的相關工作。組織申報國家、自治區各類科技計畫項目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等計畫和技術創新引導工程。負責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負責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等工作。推動全縣創新驅動發展各項工作的深入實施。

行政編制

科技局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附則

本規定的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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