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寧縣民政局

永寧縣民政局

永寧縣民政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寧黨辦發〔2018〕101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永寧縣機構改革方案》(寧黨辦〔2019〕22號),永寧縣民政局(以下簡稱民政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永寧縣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區市縣黨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寧縣民政局
  • 外文名:Yongning County Civil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機構設定,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附則,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執法監督。
(三)深化困難群體臨時救助工作,加大“應急難”救助力度,規劃和宣傳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鄉鎮社會救助體系,改進社會救助方式,提高救助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有序展開。
(四)貫徹執行行政區劃管理、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地名管理工作。組織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五)貫徹執行基層政權建設、基層民眾自治、城鄉社區治理服務等政策法規,指導基層社會治理,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擬訂全縣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規章並指導實施。按照自治區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要求開展福利彩票發行工作。
(七)負責社會福利及特殊困難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社會福利政策的落實;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等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銀川市關於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及兒童收養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推進移風易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婚姻、殯葬、收養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志願服務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全縣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機構設定

(一)綜合管理崗位。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保密、檔案、統計、宣傳、黨務政務公開、後勤服務保障、國有資產管理、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社會保障崗位。負責規劃和宣傳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全縣社會救助家庭經濟核對、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臨時救助、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特困供養人員救助政策。參與住房、教育、就業救助工作。
(三)基層政權和社會工作崗位。擬訂基層政權建設、基層民眾自治、城鄉社區治理服務等規章。貫徹基層社會治理方針政策,指導基層政權建設、基層民眾自治和城鄉社區治理,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承擔全縣基層政權與社區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按照管轄許可權進行社會組織監管、信息管理工作和執法監察。指導、監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依法履行社會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社會工作及志願服務發展規劃。貫徹執行社會工作職業及志願服務行為規範。負責社會工作人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承擔全縣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四)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崗位。負責依法落實兒童福利事業發展,負責孤兒養育津貼制度規範寄養、收養登記和困境兒童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兒童之家”運營管理。負責福利機構管理和收養登記政策的貫徹落實。指導開展慈善活動,負責捐贈及接收工作,按照自治區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要求開展福利彩票發行銷售工作。負責全縣婚姻登記工作、棄嬰、無名屍的處置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劃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擬定全縣殯葬管理髮展規劃及殯葬救助工作,負責殯葬服務行業監管。

行政編制

民政局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永寧縣民政局局長:徐軍

其他附則

本規定的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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