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寧縣交通運輸局

永寧縣交通運輸局

永寧縣交通運輸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寧黨辦〔2018〕101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永寧縣機構改革方案》(寧黨辦〔2019〕22號),永寧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交通運輸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永寧縣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區市縣黨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寧縣交通運輸局
  • 外文名:Yongning County Transporta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機構設定,行政編制,其他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交通運輸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縣公路、城鄉客運、水路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二)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路建設的規劃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公路工程建設,確保公路建設標準統一、網路銜接、經濟高效。
(三)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的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運營管理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等城市客運管理工作。
(四)負責管轄範圍內公路網運行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工作。負責公路、水路行業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區、市、縣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五)負責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全縣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全縣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監管工作。負責船員管理和船舶安全檢查工作,負責漁船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六)負責全縣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指導鄉鎮對鄉道、村道的養護工作。組織對公路運輸超限超載稽查工作。負責公路路政管理,依法維護路產路權,保證公路暢通。
(七)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工作。
(八)負責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工作。
(九)負責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對全縣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交通工程(含水運項目)進行隨機抽查、備案核查、專項督查。並對具有檢測資質的第三方試驗檢測機構的檢測工作進行監督。負責交通工程交工、竣工驗收。制定年度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檢查計畫,確定檢查內容、方式、頻次以及有關要求。負責處置交通工程建設質量事故,組織參與事故調查。建立全縣公路工程質量資料庫,完善統計分析、質量動態信息發布和質量問題預警機制。負責全縣公路工程質量信用檔案,健全質量信用評價體系,並按規定將有關信用信息納入交通運輸和相關統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十)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
由縣水務局牽頭,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統一編制河道(含行洪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縣水務局負責河道采砂規劃、計畫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保障河道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縣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
2、農業生產用船的職責分工
農業生產用船由縣農業農村局和各鄉鎮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機構設定

(一)機關事務管理崗位。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和人事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編制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調控計畫。負責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公路建設管理崗位。編制全縣公路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做好公路建設項目立項、審核、設計、招投標工作,制定全縣年度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計畫和經費計畫。監督公路養護標準、規範執行情況和經費執行情況。監督公路養護大中修工程質量。負責統計工作。指導全縣公路的養護與日常路政管理工作,保證公路暢通。
(三)運輸管理和海事管理崗位。擬訂交通運輸管理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城鄉客運建設指導管理工作計畫。指導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等城市公共客運管理工作。指導城鄉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運營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自治區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道路運輸事項。負責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境內通航水域營運船舶安全檢查、船員管理、通航保障、防治船舶污染、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置等工作。負責漁船監督管理工作。
(四)行政執法與安全監督崗位。負責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政策、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道路、水路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有關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負責安全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公路、水路、鐵路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道路和水上運輸安全、公路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行政編制

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附則

本規定的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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