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永定區統計局(永定縣統計局)

龍巖市永定區統計局

永定縣統計局一般指本詞條

根據龍永編委改【2019】7號檔案規定,龍巖市永定區統計局為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規格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巖市永定區統計局
  • 辦公地址:龍巖市永定區鳳城街道沿河北路3號郵政集資房二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畫及方案。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區投入產出調查,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的統計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新型業態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鄉鎮(街道)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按規定管理各鄉鎮(街道)統計站幹部職工。組織指導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和協助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審核與轉報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省、市、區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
十、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實施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鄉鎮(街道)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組織實施“四大工程”和“四上”企業入庫的申報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綜合協調、管理本局文秘、行政、人事、財務、督查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傳遞、反饋和本局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在局機關組織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幹部職工的調配、考核、獎懲和工資;管理離退休幹部和職工;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評聘和資格考試工作;統一管理由上級及區撥款的基本建設和統計事業費;負責本局財務管理及審計工作;監督管理本局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組織協調召開全區有關統計會議;審核統計工作規範性檔案;配合普查辦開展各項普查和調查工作。
(二)綜合股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區國內生產總值;組織實施行政事業統計和綜合平衡統計制度,準確、及時、全面收集整理有關統計數據。統一管理、提供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基本統計資料;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狀況進行綜合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巨觀經濟分析報告;組織實施“四大工程”之一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負責組織對重要的國民經濟統計數據進行評估;規劃、協調全區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統計新聞和統計信息工作;整理、編輯、出版綜合性統計年鑑和統計業務刊物,並開展統計信息諮詢服務;組織指導各專業統計分析、研究和全區區域經濟發展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和管理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審查全區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統計調查方案,管理全區統計報表;承擔政府部門績效評估和目標管理綜合考核評價工作;配合普查辦開展各項普查和調查工作。
(三)法規股
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工作;監督統計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組織開展統計監督檢查工作,依據法定程式查處統計違法行為。負責統計行政複議案件的受理、審查、處理、決定,負責統計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負責組織、協調和管理統計調查單位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認定、審核和轉報的有關工作。配合普查辦開展各項普查和調查工作。
(四)農村股
負責組織實施農林牧漁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蒐集、整理和提供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數據;負責對農村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區農村統計基礎工作,進行農村經濟統計分析研究;配合普查辦開展各項普查和調查工作。
(五)工業股
負責組織實施工業生產經營情況、景氣狀況調查、能源消耗統計、工業用水情況調查研究;組織實施“四大工程”的相關工作和“四上”企業入庫的申報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專業統計數據;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研究。配合普查辦開展各項普查和調查工作。
(六)三產股
負責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調查;對外經濟貿易統計調查;勞動工資統計調查、科技統計調查、重點服務業統計調查、文化產業統計調查及其它第三產業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四大工程”的相關工作和“四上”企業入庫的申報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專業統計分析研究;配合普查辦開展各項普查和調查工作。
(七)建設股
負責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建築業、保障性住房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專業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四大工程”的相關工作和“四上”企業入庫的申報工作;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專業統計分析研究。配合普查辦開展各項普查和調查工作。
(八)社會科技股
負責組織實施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收入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就業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監測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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