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縣審計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稱《條例》)編制。本年報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諮詢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工作人員和收支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附表等八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永定縣貫徹和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重要舉措,是永定縣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永定縣審計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目前本局的公開目錄和公開指南已編制完成並上網公開,完成2003年度以來的主動公開類政府信息網上發布工作,公開信息總量22條。2010年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工作機構。由於單位內部人員交流變動,我局及時調整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人員名單,確定綜合股負責政府信息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
(二)編制公開指南和目錄。完成《永定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永定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永定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說明》的編制工作,科學界定信息公開範圍與內容。
(三)健全工作制度。認真落實縣政府辦《關於啟用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系統的通知》(永政辦〔2009〕82號)、《關於印發永定縣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季報制度的通知》(永政辦[2008]239號)、《永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永政辦[2009]206號)等檔案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發布保密審查制度等相關制度。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制定《永定縣審計局關於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審查程式和責任追究辦法,制定《永定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審批表》,嚴格審查,確保不發生泄密問題。
(四)梳理和公開政府信息。嚴格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科學劃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公開”三類信息,完成2003年以來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公開信息總量達22條。對2009年10月1日以後的生成的主動公開類政府信息,按照條例規定做到在信息生成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五)推進載體建設。推進網上公開。在“審計三級系統”發布;在“永定政務網”的“政府信息公開模組”下設定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子模組,方便民眾查閱。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我局對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截至2010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工作規劃3條;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類信息4條;規劃計畫類7條;其他8條。
1、工作規劃
按照《福建省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規定》等規定,公開了《永定縣審計局關於成立信息公開及保密審查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永定縣審計局關於調整信息公開及保密審查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等規範性檔案。
2、法規規章和規範。
按照上級審計機關工作要求,公開了《永定縣審計局機關文明禮儀規範》、《永定縣審計局關於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實施方案》。
3、審計計畫
公開了2003-2010年度審計項目計畫。
4、其他應主動公開的信息
審計工作方面,公開了永定審計工作動態。
(二)公開形式
1、網際網路
在“福建.永定”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設“信息目錄”、“信息公開指南”、“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流程”、“依申請公開表格下載”等子欄目。在公開審計局的信息之外,與“永定政務網”入口網站建立了連結,方便市民查閱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在全省審計系統“三級發布系統”主動公開。
2、公共查閱點
及時將政府信息公開資料送達縣檔案館、縣圖書館政府公開信息集中查閱中心,為公眾查閱政府信息提供幫助。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0年審計局沒有接到申請公開。
四、諮詢情況
2010年審計局沒有接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諮詢。
五 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0年審計局沒有接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申請。
六、工作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審計局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兼職人員2人。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
2010年,審計局沒有單列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經費,其發生的網站建設等相關費用從辦公經費中列支。
(三)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因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開收費項目標準,暫實行免費提供政府信息公開。
七、主要問題和及下一步措施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如何進一步深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形式、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加強宣傳和培訓等方面存在不足。考慮從以下四個方面作進一步的改進: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將人事、重大決策、文明創建、黨風政內行風廉政建設等工作以及審計工作動態、審計法律法規列入公開內容;選擇若干社會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為突破口,推進審計結果公告與政府信息公開的有機銜接,推進行政執法過程中的信息公開。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繼續強化“永定政務網”政府信息公開審計子模組作為政府信息公開主渠道的功能。
(三)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處理、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編制、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類目備案、向檔案館、圖書館送交政府公開信息等工作;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評議制度。
(四)加強培訓和宣傳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人員的培訓,提升公開意識,提高業務水平;同時,通過報刊新聞加強宣傳,正確引導社會公眾正確行使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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