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區農村經營管理局

永定區農村經營管理局是龍巖市永定區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永定區農村經營管理局
  • 總部地點:永定區
  • 經營範圍:農村經營管理
  • 公司性質:國家機關
工作職責,內設股室,

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農村經濟工作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擬定全區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指導全區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和發展。
(二)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村集體資產和農村財務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對村級經濟組織的財務收支審計和村幹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三)組織《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調解仲裁法》的實施,指導完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雙層經營體制建設;抓好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管理,指導建立農村土地流轉機制,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轉契約的簽證、糾紛調處和仲裁及檔案管理工作。
(四)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組織《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的實施,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涉農收費項目的會審;參與有關涉農負擔案件查處;監督各項惠農補貼政策落實到位。
(五)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實施,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和發展;檢查和協調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收益分配關係的政策落實。
(六)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
1、負責上傳下達,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
2、負責公文和重大材料的起草、印章管理、文印收發、信息檔案工作;
3、負責各類會議的組織準備工作;
4、負責機關來客接待、用品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
5、負責政法綜治、來信來訪、安全保衛的日常工作;
6、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7、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農村財務管理股
1、負責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化解債務;
2、負責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審計工作;
3、負責農經統計工作;
4、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股
1、負責全區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
2、負責涉農收費檔案的會審;
3、參與農村“三亂”收費的調查處理;
4、檢查各項惠農補貼及惠農政策的落實;
5、負責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的審批和驗收工作;
6、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股
1、負責全區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的日常工作;
2、負責對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提供政策諮詢、業務指導和行政服務;
3、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和發展;
4、負責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項目申報和實施工作;
5、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辦公室
1、宣傳貫徹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指導各鄉鎮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工作。
3、負責受理全區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轉糾紛的調解和仲裁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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