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唱花”

永安“唱花”

永安“唱花”,中國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曲藝,福建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2009年5月31日,永安“唱花”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福建省第三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安“唱花”
  • 主題詞:永安“唱花”,曲藝
  • 認證級別:省級
  • 項目分類:曲藝
  • 認證時間:2009年
  • 認證批次:第三批
  • 申報地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歷史淵源,基本特徵,

歷史淵源

“唱花”是永安本土的一種將民間說唱與民俗表演相結合的獨特曲種,自明朝末年形成曲種形式以來,“唱花”迄今已有近四百年的歷史。目前仍在永安市大湖鎮的新沖村傳唱。
永安市大湖鎮新沖村的“唱花”,原本是在新沖曾姓人氏中傳承的一種本土民間說唱劇種。後來新沖曾氏家族逐漸消亡,“唱花”也逐漸被遷徙至新沖的閩南移民傳承、沿襲下來;因閩南語和永安話屬兩種不同的語系,閩南人學講永安話時,都會很生硬地夾雜著閩南腔,久而久之就自然形成了現在這種既不是純正的國語,也不是粗獷毫放的閩南語的獨特“四不象”唱腔。“唱花”,就是在這種特定的環境中形成的產物。永安新沖“唱花”傳承至今已有五代,書目達五百多部,唱腔具有濃郁的永安本土的地方特色,目前尚存的曲牌有24鐘。2000年以來,新沖的“唱花”多次被市文化部門邀請進城登台演出。

基本特徵

“唱花”的基本內容大都是通過口傳身授的方式對農民進行語言文字、農業技術、倫理道德和歷史常識等的傳播,它把季節與農事有形地結合起來,成為農民農事知識的活教材。在傳唱過程中,採用朗朗上口,簡單易記的一問一答式。“唱花”所用的道具極其簡單:一本“唱花”手抄唱本、一個直徑約35厘米的中鼓、一盞手提燈籠、一張四方桌即可進行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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