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位於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是永修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永修縣永修新城湖東新區行政服務大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承擔縣政府人才工作的綜合管理,牽頭推進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範全縣人力資源市場。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統籌協調選拔高等院校畢業生赴基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承擔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失業預測預警工作,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四)建立和完善覆蓋全縣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相關政策措施,落實全縣養老、失業、工傷、農村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縣表彰獎勵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以縣政府名義單獨或聯合進行的獎勵表彰工作項目和對象的審核申報,會同有關部門推薦評選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門系統表彰獎勵人選;負責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我縣獲得功勳榮譽表彰獎勵人員的待遇和幫扶政策;承辦縣政府提請縣人大任免人員及縣政府任免人員的有關任免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縣政府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
(七)貫徹落實機關(不含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完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機關(不含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全縣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
(九)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負責工傷認定工作,指導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落實工傷待遇,負責勞動保護方面的爭議仲裁工作。
(十)組織實施勞動監察,負責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勞動用工管理,組織實施勞動關係政策並完善相關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遵守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有關農民工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十一)會同有關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研究制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獎懲體系;督促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做好工傷預防宣育工作,負責工傷保險事故預防費用提取;指導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永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內設機構及二級單位
 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務服務股)。
協助局領導對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承擔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黨務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及有關會議的組織和議定事項催辦工作,起草工作安排、工作總結,起草或審核以局名義下發的檔案,負責文電處理、工作動態、來信來訪交辦、文書檔案、機要保密;負責機關考勤、行政後勤和機關公共事務等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局機關崗位責任制目標任務的擬定、運行和催辦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全縣表彰獎勵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路;整合全局信息資源,建立統一的信息一體化網路平台;綜合管理全局信息化工作;負責全縣社會保障卡的發行管理和密匙安全工作;確保“金保工程”專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安全、正常運行;負責局機關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社會保障股。
綜合管理、指導全縣職工養老、工傷保險工作;組織實施各項養老保險政策;辦理企業單位職工退休審批手續和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呈報手續;對企業退休工齡認定;做好工傷預防宣育工作,負責全縣各類用人單位職工工傷事故調查取證及工傷認定工作;負責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的政策實施工作;負責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業務;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三)勞動關係股。
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勞動保障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依法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與經辦機構共同落實全縣高校畢業生就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做好創新創業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就業創業服務中心業務;指導縣級創業孵化基地及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認定;會同有關部門規範全縣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審核;落實全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全縣勞動力市場管理;負責勞動力市場檢查和年檢工作;負責企業大規模裁員審核備案;指導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和勞動關係和諧園區的申報和創建;負責對勞務派遣、培訓學校進行業務監督;負責職業技能鑑定、綜合工時制度的事後監管;對接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做好相關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四)工資福利股。
貫徹執行國家工資政策、法規,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退休審批;負責工資統計報表和工資統發審核工作;組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評工作;負責調動人員工資轉移相關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補助審批;協調配合我縣部分行業勞動工資統計工作;指導縣屬國有企業薪酬及獎金髮放;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五)基金監管股。
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綜合協調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出、結餘等使用管理情況;負責管理社會保險基金舉報、投訴及查處基金管理的違紀案件;負責勞動保障部門的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審核匯總上報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六)事業單位管理股。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的各項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崗位設定、聘用的核准工作;指導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承辦縣直事業單位人員的崗前培訓、調配、考核及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指導與監督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清理“吃空餉”牽頭工作;承擔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服務和“三支一扶”工作的協調管理;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承辦援疆人員的選派工作;承辦縣政府提請縣人大任免人員及縣政府任免人員的有關任免事宜;承擔全縣及時獎勵申報工作;參與全縣人才開發、人才規劃、人才流動等方面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局檔案室管理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現任領導

局長:塗雲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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