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運統計

水運統計

水運統計(water transportation statistics)是關於水路運輸生產經營活動的統計。它反映水運產經營活動的數量情況,是評價水運企業經營管理水和經濟效果,以及研究確定領導決策和編制水路運輸劃的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運統計
  • 外文名:water transportation statistics
  • 功能:揭示水運發展的規律性
  • 評價:評價水運企業經營管理效果
  • 性質:客觀 科學 統一
簡介,基本原則,性質,任務,指標體系,基本概念,體系構成,舉例,

簡介

水運統計運用一整套指標體系,採用科學的調查、整理和分析方法,研究水運經濟現象的數量方面,通過對水運生產經營活動各種數量關係的研究,揭示水運發展的規律性。水路運輸統計是改善、提高水運企業經營理工作的有效手段。

基本原則

1、水運統計工作的開展依據是我國《統計法》,需要由政府部門來進行或由政府部門授權進行 。
2、合理性原則 。
3、可操作性原則 。
4、 水運統計採用統計調查與統計核算相結合的方法。

性質

客觀性:如實反映水運的生產經營情況 。
科學性: 在質與量的辯證統一中研究水運經濟現象的數量 。
統一性: 全國統一的水運統計制度、統計報表、計算方法。

任務

1、蒐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水運統計資料,並進行必要的預測 。
2、運用水運統計資料,對水運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運用水運統計資料,開展經濟分析 。
4、 運用水運統計資料,研究水運經濟活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監測水運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不平衡現象。

指標體系

基本概念

指標:對某一事物在某一特徵方面,用一定的名稱、一定的數值,配合一定的單位所作的綜合說明。
統計指標 :是反映客觀存在的社會經濟現象總體的數量概念。
水運統計指標:是反映客觀存在的水運經濟現象總體的數量概念。
水運統計指標體系:是由一系列相互聯繫、相互補充和相互制約的水運統計指標形成的體系。

體系構成

水運生產經營成果統計指標;
水運運輸安全與質量統計指標;
水運勞動資源、報酬及效率統計指標;
水運工具、設備及運用統計指標;
船舶在港停時統計指標;
水運燃、材料供應與消耗統計指標;
水運財務收支及資金占用統計指標;
水運經濟效益統計指標。

舉例

我國的水上安全監督和船舶航行管理目前有一套專門的管理機構,並實行垂直管理。它們分別是交通部海事局、設立於有關省份或水域的直屬局、分支局以及基層的派出機構——港航監督所、監督站和監督點(以下簡稱港航監督所站)。對在內河和沿海航行的船舶進行安全檢查、發放進出港台簽證是各港航監督所站重要管理工作之一。上海在全國是較早開始實行依託港航監督所站進行水路運輸量統計的地區。
上海地區內河水路運輸統計調查方案主要包括:
(1)統計調查對象及調查單位
統計調查對象是全市93個港監簽證站點,同時每一個港監簽證站點也是統計調查單位。
(2)調查周期及調查時間
全年各個月均為調查月,在調查月內,由各區縣所上報三天的簽證資料給航務處。具體定在哪三天為樣本天,則以區縣所為單位,自行確定。為方便開展工作,各個區縣所分別固定每月連續3天為樣本天,如浦東新區所03年確定為每月的25日、26日、27日三天,而南匯所03年則確定為每月的21日、22日、23日三天。
(3)調查內容
主要體現在簽證資料和月報表的各項調查內容上。簽證資料和抽樣調查資料的主要調查內容有港監站名稱、簽證日期、船籍、核定載重噸、實際載重噸、貨物種類、進港或出港、起運港、目的港、路由等;月報表則由三類匯總表構成,分別是航道通過量抽樣調查月度匯總表、上海市內河全社會運輸量抽樣調查分航道匯總表和上海市內河全社會運輸量抽樣調查分貨類匯總表。
(4)資料的收集方法
空間上,對上海地區11個區縣所下屬的93個港監簽證站點採取全面調查,即對每個簽證站點都進行調查;時間方面,調查連續三天,市航管處規定連續三天的具體選擇由各區自行選定。
(5)目標量的推算方法
就某一個站點而言,先根據連續三天的樣本簽證資料,計算出相應的樣本指標值(主要是實載噸和航道通過量),以此為基礎來推算月總量,再按各月估計值匯總得到全年的相應指標估計量;將各站點某月的估計值匯總,得到某月上海地區內河水運量指標:將各站點全年各個月的估計值匯總,得到上海地區全年內河水運量指標。現行方法的主要目標估計量是:反映內河港口吞吐能力的進出港船舶簽證運量、進出港船舶數;以及本區域內河航道通過能力的航道簽證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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