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費和水資源費是凡使用供水工程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按照規定的標準、方法、期限、數量,向供水單位繳納的費用即水費;水資源費指對城市中直接從地下取水的單位和對城市以外地區直接從地下、江河、湖泊取水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費用。中國《水法》第34條規定:“使用供水工程供水的人,應當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水費。”“對城市中直接從地下取水的單位,徵收水資源費;其他直接從地下、江河、湖泊取水的,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徵收水資源費。”在中國,目前以水費、水資源費為中介的供、用水關係,並非買賣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