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水調歌頭·寄我五雲字
- 作品別名:嚴子文同傅安道和前韻,因再和謝之。
- 創作年代:宋
- 文學體裁:水調歌頭
- 作者:辛棄疾
原文,注釋,作者,
原文
嚴子文⑴同傅安道⑵和前韻,因再和謝之。⑶
寄我五雲字⑷,恰向酒邊來⑸。東風過盡歸雁,不見客星⑹回。聞道⑺瑣窗風月,更著詩翁杖履,合作雪堂⑻猜。歲旱莫留客,霖雨⑼要渠來。
注釋
⑴嚴子文:卽嚴煥。鮑廉《重修琴川志》:“嚴煥字子文,登紹興十二年第。調徽州新安教授,通判建康府,知江陰軍,遷太常丞,出福建市舶,終朝奉大夫。煥長於書,筆法尤精。”
⑵傅安道:名自得,泉州人。歷任福建轉運副使、浙東提點刑獄等官。晚年閒廢,杜門自守,客至則觴酒論文,道說古今,唱酬詩什,以相娛樂。蒼顏白髮,意氣偉然,未嘗以留落不偶幾微見於顏。淳熙十年卒,年六十八。見《朱文公文集傅氏行狀》。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八·傅安道不見曾覿(dí)》亦謂傅氏“喜吏事,工文章,而性復高簡。”據《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二·二二》知,傅氏於淳熙五年八月罷浙東提刑,此後卽閒居泉州以終。
⑶“嚴子文同傅安道和前韻,因再和謝之。”句:一作“嚴子文同傅安道和盟鷗韻,和以謝之。”
⑷五雲字:指唐代韋陟在書牘上用草書署名的字型,因所署“陟”字如五朵雲,時人慕之,因有此稱。《新唐書·韋陟傳》:“常以五采牋為書記,使侍妾主之,其裁答受意而已,皆有楷法,陟唯署名,自謂所書‘陟’字若五朵雲,時人慕之,號‘郇(xún)公五雲體’。”唐·段成式 《酉陽雜俎續集·支諾皋下》:“(韋陟)每令侍婢主尺牘,往來復章,未常自札,受意而已。詞旨輕重,正合陟意。而書體遒利,皆有楷法, 陟唯署名。嘗自謂所書‘陟’字,如五朵雲,當時人多仿效,謂之‘郇公五雲體’。”按:陟為韋安石子,安石卒贈郇國公,陟襲其封號,故人稱郇公。
⑸酒邊開:一作“酒邊來”。
⑹客星:特指東漢隱士嚴光,這裡以嚴光況嚴子文。《後漢書·嚴光傳》:“(光武帝)復引(嚴)光入,論道舊故……因共偃臥,光以足加帝腹上,明日太史奏,客星犯御座甚急。帝笑曰:‘朕故人嚴子陵 共臥耳。’”後詩文中常用為典故。唐·杜甫 《贈翰林張四學士》詩:“天上張公子,宮中漢客星。” 宋·楊萬里 《讀嚴子陵傳》詩:“客星何補漢中興,空有清風冷似冰。早遣阿瞞移漢鼎,人間何處有嚴陵。” 元·張可久 《寨兒令·過釣台》曲:“不戀朝章,歸釣夕陽,白眼傲君王。客星犯半夜龍床,清風占七里魚邦。”
⑺聞道:一作“均道”。
⑼霖雨:指傅說,這裡以傅說況傅安道。《尚書·說命》:“(傅)說築傅岩之野,惟肖,爰立作相,王置諸左右,命之曰:‘……若歲大旱,命汝做霖雨。’”唐·李白《贈從弟冽》詩:“傅說降霖雨,公輸造雲梯。”
⑽短燈檠(qíng):一作“短檠燈”。矮架的燈。檠,燈台。韓愈《短燈檠歌》:“長檠八尺空自長,短檠二尺便且光。黃簾綠幕朱戶閉,風露氣入秋堂涼。裁衣寄遠淚眼暗,搔頭頻挑移近床。太學儒生東魯客,二十辭家來射策。夜書細字綴語言,兩目眵(chī)昏頭雪白。此時提攜當案前,看書到曉那能眠。一朝富貴還自恣,長檠高張照珠翠。吁嗟世事無不然,牆角君看短檠棄。”
⑾長劍鋏:《戰國策·卷十一·齊策四》:“齊人有馮諼者,貧乏不能自存,使人屬孟嘗君,願寄食門下。孟嘗君曰:‘客何好?’曰:‘客無好也。’曰:‘客何能?’曰:‘客無能也。’孟嘗君笑而受之曰:‘諾。’……居有頃,倚柱彈其劍,歌曰:‘長鋏歸來乎!食無魚。’”
⑿“雕弓掛壁無用,照影落清杯。”句:東漢·應劭《風俗通義·卷九·怪神》:“予之祖父郴為汲令,以夏至日請見主簿杜宣,賜酒。時北壁上有懸赤弩,照於杯中,其形如虵。宣畏惡之,然不敢不飲,其日便得胸腹痛切,妨損飲食,大用羸露,攻治萬端,不為愈。後郴因事過至宣家,窺視,問其變故,雲畏此虵,虵入腹中。郴還廳事,思惟良久,顧見懸弩,必是也。則將門下史將鈴下侍徐扶輦載宣於故處設酒,杯中故復有虵,因謂宣:‘此壁上弩影耳,非有他怪。’宣意遂解,甚夷懌,由是瘳平,官至尚書,歷四郡,有威名焉。”《晉書·卷四十三·樂廣傳》:“嘗有親客,久闊不復來,廣問其故,答曰:‘前在坐,蒙賜酒,方欲飲,見杯中有虵,意甚惡之,既飲而疾。’於時河南聽事壁上有角,漆畫作虵,廣意杯中虵即角影也。復置酒於前處,謂客曰:‘酒中復有所見不?’答曰:‘所見如初。’廣乃告其所以,客豁然意解,沈屙頓愈。”宋·蘇軾《劉顗宮苑退老於廬山石碑庵》詩:“雕弓掛壁恥言勛,笑入漁樵便做羣。”
⒀多病關心藥裹:杜甫《酬郭十五判官》詩:“藥裹關心詩總廢,花枝照眼句還成。”
⒁小摘親鋤菜甲:杜甫《有客》詩:“自鋤稀菜甲,小摘為情親。”
⒂老子正須哀:《後漢書·卷二十四·馬援傳》:“諸曹時白外事,援輒曰:‘此丞、掾之任,何足相煩。頗哀老子,使得遨遊。若大姓侵小民,黠羌欲旅距,此乃太守事耳。’”
作者
辛棄疾,生於1140年5月28日,字幼安,號稼軒。歷城(今山東濟南市)人。南宋愛國詞人。他出生時家鄉已被金所占領,二十一歲參加耿京領導的抗金起義軍,任掌書記,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奉表南歸,高宗召見,授承務郎,轉江陰簽判,他不顧官職低微,進《九議》、《美芹十論》等奏疏,具體分析南北政治軍事形勢,提出加強實力、適時進兵、恢復中原、統一中國的大計,均未被採納。後任司農寺主簿,出知滁州、知江陵府兼湖北安撫使、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湖北轉運副使、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等,任職期間,都採取積極措施召集流亡,訓練軍隊,獎勵耕戰,打擊豪強以利國便民。後被誣落職,先後在信州上饒、鉛山兩地閒居近二十年。晚年被起用知紹興府兼浙江安撫使、知鎮江府。在鎮江任上,他特別重視伐金的準備工作,但為權相韓侂胄所忌,落職。一生抱負未得伸展,1207年10月3日,終因憂憤而卒。後贈少師,諡號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