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國小

水庫國小

水庫國小創建於1920年,原名黎圍國小,後改名通福國小,1958年因深圳水庫的建設搬遷至現校址,改名水庫國小,1986年由政府投資改建成現代化學校。1994年評為羅湖區一級學校,1995年評為深圳市一級學校,1997年評為廣東省一級學校,並在2004年11月以高分順利通過省一級學校的複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庫國小
  • 創辦時間:1920年
  • 所屬地區:廣東省
  • 類別:公辦國小
  • 學校屬性:一級學校
  • 現任校長:邱兆平
  •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太安路99號
學校介紹,師資,教學質量,學校特色,教學成果,建設發展,內設機構,交通情況,教師信息,招生入學,

學校介紹

水庫國小歷史悠久。學校創辦於1920年,由當地村民和海外華僑捐資興建,原名黎圍國小,後改名通福國小。1958年因深圳水庫的建設搬遷至現校址,改名水庫國小。1986年由政府投資改建成現代化學校。之後發展迅速,1994年評為羅湖區一級學校,1995年評為深圳市一級學校,1997年評為廣東省一級學校,並在2004年11月以高分順利通過省一級學校的複評。
水庫國小現占地面積為21600平方米,建築面積15000平方米。現有47個教學班,學生2397人,教職工135名,有中學高級教師職稱11人、國小高級教師職稱74人,省、市優秀教師和市、區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30多人。
多年來,水庫國小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和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以“最充分發展學生、最優質服務社會”的辦學理念,大力推進素質教育,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學校的各項工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學校先後被評為全國雛鷹大隊、全國小公民道德建設先進單位、全國德育實驗學校、全國新課程師資培訓先進單位、廣東省綠色學校、健康促進學校(銀牌)、深圳市教育先進單位、深圳市文明學校、深圳市國民體質測定先進單位等。
水庫國小90年的辦學歷程,實現了三個轉變:一是從農村向城市的轉變,二是從傳統向現代化的轉變,三是從普及向優質的轉變。從1997年12月評為省一級學校後,學校不斷地豐富和發展省一級學校的內涵,保持已有的優勢,在現代教育理念引領下,與時俱進,努力創建學校特色,全面實施以可持續發展為核心的“科學”和“人文”相融合的“綠色教育”,促進學校、教師、學生的可持續發展,形成了以體育、藝術教育為亮點的鮮明辦學特色。如今,學校教育教學質量顯著提高,贏得了“高水平,高質量,高效率”的良好社會聲譽。

師資

學校重視抓好校本培訓和名師工程的建設,以“師德高尚,業務精良”為目標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現有80多名教職工,其中有中學高級教師2人、國小高級教師60多人,全國、省、市優秀教師和市、區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30多人。師資隊伍優良,教學水平高。

教學質量

學校以質量為生命,狠抓教育教學過程的管理,著力提高質量,在每年教研中心組織的調研考試和重點中學的招生考試中成績優異。學校十分重視學生的全面發展,學生的體藝特長突出,我校學生以“全面+特長”的良好素質,深受各中學的歡迎。

學校特色

學校堅持開拓創新的發展策略,努力打好“平安牌”、“優質牌”、“特色牌”、“效益牌”。多年來,學校積極探索發展特色的新路子,全面實施以環保教育為突破口、以可持續發展為核心的“科學”和“人文”相融合的“綠色教育”,促進學校、教師、學生的可持續發展,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在全面實施科研興校戰略中,“現代國小數學”、“雙語教學”、藝術教育和“體驗式德育”四大亮點享譽全市、全省。

教學成果

學校先後被評為“全國雛鷹大隊”、“全國小公民道德建設先進單位”、“全國新課程師資培訓先進單位”、 “廣東省綠色學校”、“深圳市教育先進單位”、 “深圳市文明學校”、“深圳市國民體質測定先進單位”等,2003年、2006年兩度獲深圳市辦學效益獎。

建設發展

近九十年的辦學歷程沉澱了豐厚的底蘊,新校舍的擴建將為學校帶來發展的新機遇,到2009年,水庫國小占地面積為21600多平方米,建築面積將達到15000多平方米,辦學規模計畫為48個教學班。學校將繼續以“自強不息、精益求精”的校訓自勉,堅持“最充分發展學生,最好地服務社會”的辦學理念,把學校做大做強,辦成一所高水平、高質量、高效益的精品學校。

內設機構

學校內設機構:辦公室、德育處(少先隊大隊部)、教務處、總務處、安全辦公室

交通情況

公交站點:水庫總站,東湖汽車站總站,百仕達花園站,捷運環中線太安站。
經過的公車有:
深圳1路,深圳N7路,深圳320路,深圳376路,深圳梧桐山假日專線1,深圳N3路,深圳3路,深圳17路,深圳23,深圳29路,深圳52路,深圳64路,深圳M207路,深圳211路,深圳306路,深圳308路,深圳351路,深圳372路,深圳M373路,深圳376路,深圳M407路

教師信息

姓名性別職稱所教學科主要成果或榮譽稱號
劉趙瑜
初級
語文
余皓潔
中級
語文
魏南華
中級
語文
方綺梅
語文
中級
張丹維
中級
語文
游彥佳
中級
語文
季冬梅
中級
語文
李夏蓮
初級
數學
廖軍輝
副高
語文
王文杰
中級
數學
劉振雄
中級
數學
麥灼平
中級
數學
葛俊清
中級
社會
彭穎瑩
中級
數學
羅敏
中級
社會
周紅梅
中級
社會
吳曉旭
中級
社會
邱兆平
中級
社會
劉振雄
中級
數學
劉建琪
中級
語文
陳悅光
中級
綜合
黃仲強
副高
綜合

招生入學

本地生源招生範圍及規定
凡年滿六周歲,在羅湖區合法居住,有學習能力,深圳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招生規定
凡年滿六周歲,在羅湖區合法居住,有學習能力,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1、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
2、符合市政府“1+5”檔案規定,父母在羅湖區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關真實、準確信息材料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
當年招生計畫
本學年度我校國小一年級預計招生為8個班,總計400人,根據當年預報名情況,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作適當調整。
報名時間
4月1日—13日網上報名
報名地點
“羅湖區教育局”網上預報名系統,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信息網”或 “羅湖社區家園網”—“學位申請”欄目, 按指引進入“羅湖區小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所需提交材料
按照市有關政策規定,根據適齡兒童的戶籍情況,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向學校交驗如下證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複印件): 1、深圳戶籍兒童 (1)戶籍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全家戶口本。(2)住址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契約》及付款憑證;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和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房屋產權查詢證明》)並實際居住。 2、非深戶籍兒童 非深戶籍兒童父母在羅湖區連續合法居住1年以上,符合市政府“1+5”檔案規定就讀條件的,交驗如下證明材料: 溫馨提示:計生管理部門不再出具紙質的《計畫生育證明》,招生系統將直接在網上與計生管理系統比對申請兒童家長的計生狀況。家長務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完善和核對計生信息,以免影響學位申請和入學資格審核。 (1)戶籍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2)居住證明材料:①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契約》及付款憑證;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和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房屋產權查詢證明》)並實際居住。②父母持有《深圳市居住證》(新)或有效的舊居住證(需滿一年以上)。(3)就業或社保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深圳繳交社會保險的證明(提供社保卡和參保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完整納稅證明。 3、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 屬於享受政府特殊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4、台、港、澳及外籍兒童 (1)台灣籍兒童:①區教育局出具的《台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憑《台胞證》到教育局教育科辦理);②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委託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③法定監護人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契約》及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和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房屋產權查詢證明》)並實際居住。 (2)港澳及外國籍兒童:港澳籍適齡兒童請到港人子弟學校或其他民辦學校申請學位,外國籍適齡兒童請到國際學校或其他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關於住房材料的說明: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屬於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轄區社區工作站開具相應證明)自有住房可視為購房。 2、居住在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等能證明房產確屬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並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①屬於軍產房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附付款憑證),及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②屬於集資房的,應出具購房契約和交款收據,並由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住房證明材料和實際居住證明;③屬於自建房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證明材料和實際居住證明。 3、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實際居住在一起,戶籍在同一個戶口本。同時提供適齡兒童父母(雙方)在本市沒有房產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地址:羅湖區北環大道1022號金湖文化中心大廈)。 4、住房屬單位職工(集體)宿舍的,所住職工(集體)宿舍應屬所在單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產證。由適齡兒童父母所在工作單位及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居證明材料,並提供實際居住證明,同時提供適齡兒童父母(雙方)在本市沒有房產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地址:羅湖區北環大道1022號金湖文化中心大廈)。按租房處理。 5、2016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購房契約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先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住址變動後再申請轉學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6、租房居住的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計算租房起始時間以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或《房屋租賃信息》簽發日期為準,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後連續租賃契約可合併計算租住時間,租住時間原則上應跨越2016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地段學校只接受其中一戶的學位申請。7、租房居住的必須出具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列印的,顯示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市沒有房產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地址:羅湖區北環大道1022號金湖文化中心大廈)並實際居住。在本市其他地方有房產的,原則上不受理申請。 8、租住在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軍產房和其他小產權房,無法辦理正式《房屋租賃憑證》(紅色封面)的,應到租賃管理部門開具《房屋租賃信息》(藍色封面)。
報名流程
1、網上預申請,家長通過預報名系統進行網上預報名。2、提交申請材料,家長到網上預報的地段國小驗核材料。3、就讀和免費資格審核,申請人網上填報的申請信息經學校驗證無誤的,招生系統將採集申請人相關信息,通過網上系統與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數據比對,對申請人進行就讀和免費資格審核。4、公布新生名單,根據申請兒童(及監護人)的學位申請類別和學位申請積分,按順序錄取。對個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數超過招生計畫的學校,進行統籌調劑。5、新生報到,家長根據錄取結果到學校進行正式報名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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