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水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設辦公室、人事股、工資福利股、就業培訓與社會保障股、法規政策與監察仲裁股(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市勞動社會保障監察大隊)、信訪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水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二)擬訂和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貫徹執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督檢查。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規定及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統籌辦法,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措施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本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管理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和管理。
(五)貫徹執行工資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及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的實施辦法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及職業技能人才的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的落實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國家、省、市政府獎勵表彰制度。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指導和協調有關人事人才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辦政府有關人事工作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引進外地人才智力的政策法規,組織管理國家和省、市、縣重點智力引進項目和成果的鑑定推廣;管理來水富的外國專家,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外國專家身份的確認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的計畫要求,負責落實出國(境)培訓及使用專項經費出國(境)培訓的組織工作。
(十二)承辦水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