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治理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水土保持治理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水土保持治理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是2009年出版的一部作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土保持治理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 出版時間:2009年7月1日
  • 出版社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 頁數:43 頁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紙  張:膠版紙
內容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完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體系,為職業教育、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提供科學、規範的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水利部共同組織有關專家,制定了《水土保持治理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09年修訂)》(以下簡稱《標準》)。
一、本《標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為依據,以客觀反映現階段本職業的水平和對從業人員的要求為目標,在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變化對本職業影響的基礎上,對職業的活動範圍、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知識水平都作了明確規定。
二、本《標準》的制定遵循了有關技術規程的要求,既保證了《標準》體例的規範化,又體現了以職業活動為導向、以職業能力為核心的特點,同時也使其具有根據科技發展進行調整的靈活性和實用性,符合培訓、鑑定和就業工作的需要。
三、本《標準》依據有關規定將本職業分為五個等級,包括職業概況、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個方面的內容。
四、本《標準》是在各有關專家和實際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參加編寫的主要人員有:寧堆虎、張長印、趙力毅、溫是、胡玉法、王瑩,參加審定的主要人員有:曾大林、陳楚、陳蕾、齊悅臣、周慶華、曾信波、王衛東、孫晶輝、史明瑾、駱莉、童志明、王新義、張榕紅、馬永祥、陳東、崔潔。本《標準》在制定過程中,得到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水利部水土保持檢測中心、河北省水利廳、黑龍江省水利廳、貴州省水利廳等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併致謝。
五、本《標準》業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自2009年5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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