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水利工程總監理工程師職責是主持編制監理規劃,項目是水利工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 隸屬:工程師
介紹,主要職責,

介紹

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受監理單位委派,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的監理工程師

主要職責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應負責全面履行監理契約中所約定的監理單位的職責。主要職責應包括以下各項:
1 主持編制監理規劃,制定監理機構規章制度,審批監理實施細則;簽發監理機構的檔案。
2 確定監理機構各部門職責分工及各級監理人員職責許可權,協調監理機構內部工作。
3 指導監理工程師開展工作;負責本監理機構中監理人員的工作考核,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根據工程建設進展情況,調整監理人員。
4 主持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發包人批准。
5 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畫、施工進度計畫和資金流計畫。
6 組織或授權監理工程師組織設計交底;簽發施工圖紙。
7 主持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或授權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例會和監理專題會議。
8 簽發進場通知、契約項目開工令、分部工程開工通知、暫停施工通知和復工通知等重要監理檔案。
9 組織審核付款申請,簽發各類付款證書。
10 主持處理契約違約、變更和索賠等事宜,簽發變更和索賠的有關檔案。
11 主持施工契約實施中的協調工作,調解契約爭議,必要時對施工契約條款做出解釋。
12 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現場施工人員或技術、管理人員。
13 審核質量保證體系檔案並監督其實施;審批工程質量缺陷的處理方案;參與或協助發包人組織處理工程質量及安全事故。
14 組織或協助發包人組織工程項目的分部工程驗收、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契約項目完工驗收,參加階段驗收、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15 簽發工程移交證書和保修責任終止證書。
16 檢查監理日誌;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組織整理監理契約檔案和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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