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4項中的2項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工程;

(2)海上通信導航工程;

(3)內河通信導航工程;

(4)單項契約額150萬元以上的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 類型:等級標準
  • 對象: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 適用於:承包企業
企業資質標準,承包工程範圍,

企業資質標準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不分等級。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6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35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5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5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5人。
3、企業註冊資本金800萬元以上,企業淨資產10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承包工程範圍

可承擔各類水上交通管制工程施工。工程內容包括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工程(VTS系統)、海上通信導航工程(海岸電台、甚高頻電台、海事衛星通信、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等)、內河通信導航工程(長途幹線、江岸電台、甚高頻電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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