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甲苯酸注射液

氨甲苯酸注射液,適應症為本品主要用於因原發性纖維蛋白溶解過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纖溶出血,後者常見於癌腫、白血病、婦產科意外、嚴重肝病出血等。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氨甲苯酸注射液
  • 藥品類型:處方藥、基本藥物、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抗纖維蛋白溶解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

成份

化學名稱:對氨甲基苯甲酸-水合物。
化學結構式:
氨甲苯酸注射液

分子式:C8H9NO2·H2O
分子量:169.18

性狀

本品為無色澄明液體。

適應症

本品主要用於因原發性纖維蛋白溶解過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纖溶出血,後者常見於癌腫、白血病、婦產科意外、嚴重肝病出血等。

規格

10ml∶0.1g

用法用量

靜脈注射或滴注 一次0.1~0.3g,一日不超過0.6g。

不良反應

本品與6-氨基己酸相比,抗纖溶活性強5倍。不良反應極少見。長期套用未見血栓形成,偶有頭昏、頭病、腹部不適。有心肌梗死傾向者應慎用。

禁忌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套用本品患者要監護血栓形成併發症的可能性。對於有血栓形成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單獨用於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所致的繼發性纖溶性出血,以防進一步血栓形成,影響臟器功能,特別是急性腎功能衰竭。如有必要,應在肝素化的基礎上才套用本品。
3.如與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應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認為在凝血因子使用後8小時再用本品較為妥善。
4.由於本品可導致繼發腎盂和輸尿管凝血塊阻塞,血友病或腎盂實質病變發生大量血尿時要慎用。
5.宮內死胎所致低纖維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療較本品為安全。
6.慢性腎功能不全時用量酌減,給藥後尿液濃度常較高。治療前列腺手術出血時,用量也應減少。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兒童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老年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1)與青黴素或尿激酶等溶栓劑有配伍禁忌;
(2)口服避孕藥、雌激素或凝血酶原複合物濃縮劑與本品合用,有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險。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理毒理

本品為促凝血藥。血循環中存在各種纖溶酶(原)的天然拮抗物,如抗纖溶酶素等。正常情況下,血液中抗纖溶物質活性比纖溶物質活性高很多倍,所以不致發生纖溶性出血。但這些拮抗物不能阻滯已吸附在纖維蛋白網上的激活物(如尿激酶等)所激活而形成纖溶酶。纖溶酶是一種肽鏈內切酶,在中性環境中能裂解纖維蛋白(原)的精氨酸和賴氨酸肽鏈,形成纖維蛋白降解產物,並引起凝血塊溶解出血。纖溶酶原通過其分子結構中的賴氨酸結合部位而特異性地吸附在纖維蛋白上,賴氨酸則可以競爭性地阻抑這種吸附作用,減少纖溶酶原的吸附率,從而減少纖溶酶原的激活程度,以減少出血。本品的立體構型與賴氨酸(1,5-二氨基己酸)相似,能競爭性阻抑纖溶酶原吸附在纖維蛋白網上,從而防止其激活,保護纖維蛋白不被纖溶酶降解而達到止血作用。

藥代動力學

口服後胃腸道吸收率為69%士2%。體內分布濃度依次為腎>肝>心>脾>肺>血液等。服藥後3小時血藥濃度即達峰值,口服按體重7.5mg/kg,峰值一般為4~5ug/ml。口服8小時血藥濃度已降到很低水平;靜注後有效血藥濃度可維恃3~5小時。服藥24小時,36%±5%以原形隨尿排出,靜注則排出63%±17%,其餘為乙醯化衍生物。

貯藏

密閉保存。

包裝

安瓿,5支/盒。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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