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規範》是2021年4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規範
- 標準號:QX/T 314—2020
- 實施日期:2021-04-15
- 發布日期:2020-12-29
- 制修訂:修訂
- 代替標準:QX/T 314—2016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備案信息
備案號:79895-2021
備案月報: 2021年第1號(總第249號)。
《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規範》是2021年4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規範 《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規範》是2021年4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79895-2021 備案月報: 2021年第1號(總第249號)。
第三條 從事氣象信息服務的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要求:(一)使用合法渠道獲得的氣象資料和氣象預報產品;(二)建立業務規範和管理制度;(三)遵守氣象有關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第四條 省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氣象信息服務單位的備案管理。第五...
第一條為了促進我省氣象信息服務的健康發展,培育氣象信息服務市場,規範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管理工作,根據《氣象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27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氣象信息服務,是指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利用氣象資料...
第八條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應當提供以下材料:(一)營業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三)主要技術人員信息;(四)信息服務提供方式和範圍說明。第九條從事氣象信息服務的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農村氣象工作,提高基層氣象災害防禦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發揮氣象為農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省政府《關於加強農業...
第八條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應當提供以下材料:(一)營業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三)主要技術人員信息;(四)信息服務提供方式和範圍說明。第九條從事氣象信息服務的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要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