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可預報性

人們對氣候預報的可能程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氣候可預報性
  • 外文名:climate predictability
  • 相關術語:大氣可預報性
  • 學科分支:氣候學
描述,分類,

描述

氣候變化及原因非常複雜,氣候變化的信號與一些干擾因素混在一起,而且這些干擾因素還會隨時間增長,這就存在能否預報未來氣候的問題,人類能在多大程度上預報未來氣候。這就是氣候的可預報性問題。一般,確定性的天氣可預報性上限約兩星期,但未來一個月、一個季度甚至更長時間的氣候趨勢是可以預測的。由於影響氣候異常的因子非常複雜,造成氣候可預報性的難度很大,預報的不確定性很大。氣候可預報性主要包括預報時效和預報空間。

分類

早在1975年Lorenz就把氣候的可預報性分為兩類,第一類可預報性是初始誤差(擾動)隨時間的增長問題,直接與大氣統計性質的預報有關,主要表現為按時間順序預報氣候狀態的可能程度;第二類可預報性是指外強迫發生變化後,氣候變化的模擬和預報能力。
(1)第一類氣候可預報性實際上是關於確定性預報的時效問題。預報時效總會有一個極限,超過極限,誤差會太大,這樣預報將沒有意義。在確定的初始狀態下,不可避免會產生誤差,這些誤差又會隨時間增長,而且向低頻譜段傳播,使誤差範圍變大,氣候狀態也發生變化,所以預報只能在某個時段內是確定的。數值實驗研究表明,即使用較好的模式與較好的初始場,即使微小的誤差也會使預報存在時效極限。誤差隨時間增長的第一類氣候可預報性問題,也稱為動力學可預報性問題。
(2)第二類氣候可預報性實際上是關於如何估計及多大程度上可以較好地估計大氣運動之外的各種影響因素的變化對氣候狀態的影響。一般認為,氣候變化的原因是自然變化和自然變化之外的因素(外強迫)。第二類氣候可預報性的研究主要目的是弄清外強迫對氣候變化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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