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簡稱民辦社工機構,是以社會工作者為主體,堅持“以人為本、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會工作專業倫理規範,綜合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知識、方法和技能,開展困難救助、矛盾調處、人文關懷、權益維護、心理疏導、行為矯治、關係調適等服務工作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 登記單位:民政部
簡介,工作職能,

簡介

作為多元主體協同參與社會治理的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其在服務理念、服務方法與服務過程中都展現了精細化的特點,在社會治理創新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工作職能

第一,聚焦不同人群,服務領域多樣化。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服務人群是各種需要幫助的困難群體,包括留守兒童、問題青少年、失獨老人、殘疾人、社區矯正人員等,都有可能成為其服務對象。與此相應的是,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可以提供不同領域的服務,如老年和婦女兒童服務、青少年事務暨司法矯正服務、社會救助服務、優撫安置服務、減災救災服務等。服務領域的多樣化,使不同的服務對象能夠接受本領域更專業、更精準的服務,對服務效果的提升有顯著影響。
第二,根據需要設計服務方案,需求滿足精準化。了解服務對象的需求,從需求出發,是社會工作開展服務的前提,對設計服務方案、開展具體服務以及評估服務效果都有重要作用。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在提供具體服務前,會通過問卷、量表或訪談等方式進行精準調研,以了解服務對象的真實境況和切身需要,在此基礎上設計服務方案。這種從服務對象需要出發,因人而異的服務方案設計理念,彰顯了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以人為本、以服務對象為中心的價值觀,體現了需求滿足的精準化。
第三,注重服務程式,服務過程規範化。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會遵循一套專業的工作流程,包括接案、預估、計畫、介入、評估和結案六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工作任務和方法。接案是工作的開始,經過對服務對象的評估,了解其問題和需求,進而制定服務計畫,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服務,服務對象的問題得到解決,需求得到滿足,最後結束服務。這六個階段前後銜接,構成一個完整的工作過程,凸顯了社會工作服務程式的規範化和服務過程的精細化。
第四,同時開展線上線下服務,服務方式靈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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