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2008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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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民法》是2008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法
  • 作者:胡愛國 
  • 出版時間:2008年1月1日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頁數:443 頁
  • ISBN:9787562031574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民法(第2版)》主要內容:進入新世紀以來,伴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大力推進和高等職業教育事業的迅猛發展,我國司法警官職業教育事業也迎來了蓬勃發展的春天。作為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警官類高等職業院校經過結構調整、資源重組和內涵建設,其辦學層次和教育質量穩步提高,為社會輸送了一大批套用型人才。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社會對職業型、套用型人才的要求越來越高,警官類高等職業院校現有的教材體系已相對滯後,圖書市場上雖然不乏有關這方面的教材,但理論性、學術性太強,缺乏針對性,不能適應高等職業教育所強調的理論知識傳授以“必需、夠用”為度,突出職業性和套用技能培養的要求。為了適應培養職業技能型人才的客觀需要,確保因材施教,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我們組織編寫了這套突出職業性和套用性的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
《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民法(第2版)》是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組織在教學一線、具有豐富的教學實踐經驗和科研能力的老師共同編寫。《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民法(第2版)》
具有如下鮮明特點:
1.系統性。《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民法(第2版)》注重對相應學科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實務問題的分析和闡述,釋義準確、論點明確、重點突出、系統科學、結構嚴謹、邏輯嚴密,便於學生有針對性地學習和掌握相關知識點,並運用基本原理解決實際問題,真正做到學以致用。
2.實用性。《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民法(第2版)》通過對基本知識、基本實務問題的科學編排和準確闡述,教學素材(包括案例釋疑、課後複習思考題、案例分析、實務訓練題)的精心選取,實踐教學環節的組織以及相關問題的展現,將知識和技能有機地融合起來,突出了職業性、套用性的要求和方法論的內容,注重對學生套用能力包括識別能力、歸納能力、解釋能力、提高能力的培養和訓練,真正實現從“教學生以知識”到“予學生以方法”的轉化,從而使教材真正滿足培養社會需求的套用型專門人才的實際需要。
3.時代性。參加《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民法(第2版)》編寫的作者,絕大多數都有碩士學位,具有教授、副教授高級職稱,或同時具有律師、註冊會計師、心理諮詢師等“雙師”素質,他們長期工作在高等職業院校教學和研究第一線,不僅具有較為深厚的專業理論造詣和豐富的教學經驗,而且具有多年的職業實務能力。《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民法(第2版)》以最新立法規定和司法解釋為依據,以多年的教學心得和知識積累為基礎,廣泛吸收理論界最新科研成果和國外的先進經驗,強調理論聯繫實際,突出前沿性、實用性和操作性,具有現實指導意義和時代特色。
4.針對性。《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民法(第2版)》的編寫,在突出職業性和套用性特點、強調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的同時,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增強學生就業競爭力為核心”的宗旨,緊密聯繫學生就業工作實際,兼顧學生和廣大讀者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公務員考試、人民警察招錄考試和學歷提升考試的需要。
5.通俗性。《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民法(第2版)》力求用典型的案例和深入淺出的闡述,使抽象的專業術語及複雜的理論淺顯易懂,易於學生掌握。針對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的特殊性,《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民法(第2版)》在內容方面基本不涉及比較法學和學術爭論等理論問題,對現行立法與司法解釋中的某些不足之處亦不作評析。因此,《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民法(第2版)》既是警官高等職業學院和警官、司法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的首選教材,又可以作為其他類型職業學校、高等專科、成人高等學校法學專業的實用教材,還可供廣大法律愛好者自學之用。

目錄

第一編 民法總論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節 民法的概念與調整對象
第二節 民法的調整對象
第三節 民法的體系和淵源
第四節 民法的適用範圍
第五節 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六節 民法的性質及其與相鄰法律部門的關係
第二章 民事法律關係
第一節 民事法律關係概述
第二節 民事法律關係的要素
第三節 民事法律關係的客體——物
第四節 民事法律事實
第五節 民事權利
第六節 民事義務和民事責任
第三章 自然人
第一節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第二節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節 監護制度
第四節 自然人的戶籍與住所
第五節 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
第六節 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四章 法人
第一節 法人概述
第二節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三節 法人機關
第四節 法人的成立、變更和終止
第五節 非法人組織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節 民事法律行為概述
第二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第三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
第四節 欠缺有效條件的民事行為
第五節 民事行為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後果
第六節 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六章 代理
第一節代理概述
第二節代理的分類
第三節代理權的行使
第四節代理權的消滅
第五節 無權代理
第七章 訴訟時效和期限
第一節 時效概述
第二節 訴訟時效
第三節 期限
第二編 人身權
第八章 人身權概述
第一節 人身權的概念和特徵
……
第三編 物權編
第四編 債權篇
第五編 繼承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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