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講義1·總則(第3版)

民法講義1·總則(第3版)

《民法講義1·總則(第3版)》是2012年6月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日]山本敬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法講義1·總則(第3版)
  • 作者:[日]山本敬三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6月
  • 頁數:530 頁
  • 定價:62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30120618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法學精品教科書譯叢:民法講義1·總則(第3版)》是有關日本民法總則的教科書。
   《法學精品教科書譯叢:民法講義1·總則(第3版)》特別重視空間是“為了什麼”才學習法律。學習法律的第1要務是解決涉及法律的諸多問題。欲完成這樣的作業,就必須能從複雜的事實中有可能在法津上成為問題的事項,並通過恰當的論據為自己就此的判斷提供理論基礎。從而,預先掌握什麼才是有可能在法律上成為問題的事項、就此存在怎樣的主張、各種主張的背後有什麼樣的理論基礎,便成為其前提。如果沒有正確理解基本的問題以及相應的主張和論據,絕對無法運用法律。基於這樣一種想法,《法學精品教科書譯叢:民法講義1·總則(第3版)》嘗試著用大量的設例來闡明成為問題的事項,並儘可能明確地整理相關判例和學說的主張、論據。
   《法學精品教科書譯叢:民法講義1·總則(第3版)》的漢譯,將給我國法學界提供良多的借鑑意義。

作者簡介

山本敬三,1960年出生,日本京都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教授。
解亘,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圖書目錄

要件事實、規範構造分析的意義及本書中表格的讀法
凡例
1 法律學的學習意味著什麼
學習法律學是背誦六法全書嗎
一般人對法律的印象
為什麼僅僅熟記六法全書成不了法律家
判例和學說的作用
判例的作用
學說的作用
結語--法律學的學習意味著什麼
2 民法的全貌序
民法在法律體系中的位置
公法與私法
作為私法基本法的民法
民法的對象--財產法與家族法
家族法
財產法
財產法的基本構造
所有與契約
財產法的基本構造--物權與債權
民法典的構成
潘德克吞模式的採用
構成的概要
民法總則的涵義和構造
何謂民法總則
民法總則的基本構造
本書的構成
日本民法的歷史
民法典的成立史
民法學史
民事立法的展
3 權利能力、意思能力、行為能力
權利能力
何謂權利能力
權利能力的始期
權利能力的終
意思能力
何謂意思能力
無意思能力的效果--無效
行為能力
何謂行為能力
行為能力制度的修改--成年監護制度的創設
意思能力與行為能力的關係
效果的異同
競合問題--無效與撤銷的二重效果
4 行為能力各論Ⅰ
成年監護的問題構造
制度整體的構造
法定監護的問題構造
法定監護Ⅰ--監護
監護的開始
監護開始的效果
監護的終止
法定監護Ⅱ--保佐
保佐的開始
保佐開始的效果
保佐的終止
法定監護Ⅲ
輔助的開始
輔助開始的效果
輔助的終止
任意監護
任意監護的必要性
任意監護契約的成立
任意監
護契約的效力
任意監護契約的終止
5 行為能力各論Ⅱ·失蹤
……
6 法律行為總論
7 法律行為的成立、解釋
8 心裡保留和虛偽表示
9 錯誤Ⅰ--總論
10 錯誤Ⅱ--各論
11 欺詐、脅迫
12 法律行為的內容規制
13 消費者契約法
14 無效與撤銷、條件與期限
15 代理總論、基本要件
16 無權代理
17 表見代理Ⅰ
18 表見代理Ⅱ
19 法人總論、法人制度Ⅰ--設立、組織·運營管理、變動·再編
20 法人制度Ⅱ--法人的外部關係
21 法人以外的團體
22 時效總論、時效的完成Ⅰ
23 時效的完成Ⅱ
24 時效的援用、放棄
25 民法的基本原則
判例索引
事項索引
譯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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