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指民事立法,民事司法與民事活動的基本準則。包括:①、平等原則 ②、自願、公平、等價有償原則 ③、誠實信用原則 ④、合法原則⑤、尊重社會公德、社會公共利益原則 ⑥、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