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讀與套用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讀與套用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讀與套用》,是2023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唐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讀與套用》
  • 作者:唐鵾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3年4月
  • 裝幀:平裝-膠訂
  • ISBN:9787521633474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法律法規新解讀”叢書作為一套實用型法律圖書,歷經四版,以其專業、實用、易懂的優點,贏得了廣大讀者的認可。自第四版後,相關法律規定已發生較大變化,司法實踐中也出現了不少新的法律問題,第五版立足“實用”,以關注民生、服務大眾為宗旨,切實提升內容實用性;致力“易懂”,使本叢書真正成為“遇事找法者”運用法律維護權利和利益的利器。本叢書選取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領域,將各領域的核心法律作為“主體法”,並且將與主體法密切相關的法律規定彙編收錄。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讀與套用》分冊收錄了《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的內容及關聯法律規定。婚姻家庭制度是規範夫妻關係和家庭關係的基本準則,關係到家家戶戶的利益。《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在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基礎上,從民事法律規範的角度規定婚姻家庭相關法律行為的內容、邊界和保護方式。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
第五編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條【婚姻家庭編的調整範圍】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關係基本原則】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的婚姻家庭行為】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婚姻家庭道德規範】
第一千零四十四條【收養的原則】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親屬、近親屬與家庭成員】
第二章 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自願】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禁止結婚的情形】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程式】
第一千零五十條【男女雙方互為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婚姻無效的情形】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受脅迫婚姻的撤銷】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隱瞞重大疾病的可撤銷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後果】
第三章 家庭關係
第一節 夫妻關係
第一千零五十五條【夫妻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條【夫妻姓名權】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夫妻人身自由權】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夫妻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義務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扶養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條【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夫妻遺產繼承權】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內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節 父母子女關係和其他近親屬關係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與子女間的撫養贍養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父母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子女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及贍養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條【遺產繼承權】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子女之間權利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親子關係異議之訴】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祖孫之間的撫養贍養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五條【兄弟姐妹間扶養義務】
第四章 離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定離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對協定離婚的查明】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婚姻關係的解除時間】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男方提出離婚的限制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復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子女的撫養】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探望子女權利】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離婚經濟補償】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
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經濟幫助】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財產的處理規則】
第五章 收養
第一節 收養關係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三條【被收養人的條件】
第一千零九十四條【送養人的條件】
第一千零九十五條【監護人送養未成年人的情形】
第一千零九十六條【監護人送養孤兒的限制及變更監護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條【生父母送養子女的原則要求與例外】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條件】
第一千零九十九條【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收養】
第一千一百條【收養人收養子女數量】
第一千一百零一條【共同收養】
第一千一百零二條【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三條【收養繼子女的特別規定】
第一千一百零四條【收養自願原則】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收養登記、收養協定、收養公證及收養評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條【收養後的戶口登記】
第一千一百零七條【親屬、朋友的撫養】
第一千一百零八條【祖父母、外祖父母優先撫養權】
第一千一百零九條【涉外收養】
第一千一百一十條【保守收養秘密】
第二節 收養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收養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條【養子女的姓氏】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條【收養行為的無效】
第三節 收養關係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收養關係的協定解除與訴訟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解除收養關係】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條【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條【收養關係解除的法律後果】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條【收養關係解除後生活費、撫養費支付】
關聯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2020年12月29日)
婚姻登記條例
(2003年8月8日)
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
(2020年11月24日)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004年3月29日)
婚姻登記工作規範
(2020年11月24日)
關於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
(2021年11月18日)
實用附錄
五代以內直系及旁系血親表
夫妻共同財產計算公式
夫妻個人財產計算公式
婚前財產協定公證書
辦理婚姻登記流程圖
離婚協定書
離婚起訴狀
離婚答辯狀
離婚抗訴狀
證據保全申請書
財產保全申請書
離婚訴訟管轄法院
法院訴訟費繳費標準及計算方法
民事訴訟流程圖(一審)
民事訴訟流程圖(二審)
重要法律術語速查表
實務套用速查表
01.結婚和離婚自由都是絕對的、不受任何限制的嗎?
02.暴力干涉戀愛是否可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03.索要“彩禮”是否為婚姻法所禁止的行為?
04.男女雙方未進行結婚登記,女方接受“彩禮”後又反悔,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有依據嗎?
05.男女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但是還沒實際共同生活,男方要求返還彩禮,可以嗎?
06.同居關係需要通過起訴解除嗎?
07.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分割?
08.同居期間產生的子女撫養糾紛,法院受理嗎?
09.在特殊情況下,法律允許對婚齡作例外規定嗎?
10.哪些血親禁止結婚?
11.返還彩禮的條件有哪些?
12.我國的婚姻登記機關有哪些?
13.結婚登記程式分為哪幾個環節?
14.婚姻無效有哪幾種情形?
15.同一婚姻關係分別受理離婚和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如何處理?
16.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婚姻,均應確認無效嗎?
17.請求撤銷婚姻的,訴訟時效的限制有哪些?
18.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實告知,另一方兩年後才發現,還能請求撤銷婚姻嗎?
19.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有什麼不同?
20.怎么理解“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21.夫妻家庭地位平等意味著對等、平均嗎?
22.姓名權的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23.以沒有能力撫養為由拒絕履行撫養義務是否應得到支持?
24.夫妻互相扶養的義務能否自行約定不需履行?
25.夫妻單方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如何處理?
26.遺產與一般財產有哪些不同?
27.女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只登記女方姓名,算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28.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設立的公司,一定是共同共有的財產嗎?
29.結婚後,父母出資買的房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30.結婚前,父母出資買的房一定是個人財產嗎?
31.“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一定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32.產權登記能作為確認不動產權屬的唯一依據嗎?
33.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有哪些?
34.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有哪些?
35.以財產分配不公為由拒絕盡贍養義務是否應得到支持?
36.出嫁女有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37.養子女能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嗎?
38.同居關係解除後,同居期間所生子女應該由誰撫養?
39.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婚生子女嗎?
40.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權利義務關係分為哪些類型?
41.當事人拒絕做親子鑑定該怎么辦?
42.祖孫之間當然具有撫養或者贍養義務嗎?
43.兄、姐當然具有扶養弟、妹的義務嗎?
44.弟、妹當然具有扶養兄、姐的義務嗎?
45.協定離婚,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46.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定所確定的義務的,如何處理?
47.離婚證遺失,能補辦嗎?
48.人民法院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49.協定離婚的,婚姻關係解除時間如何確定?
50.訴訟離婚的,婚姻關係解除時間如何確定?
51.現役軍人的配偶提出離婚,現役軍人不同意,如何處理?
52.破壞軍婚罪是如何規定的?
53.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絕對沒有離婚請求權嗎?
54.同居期間女方懷孕,男方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行為是否合法?
55.復婚登記比結婚登記的手續簡化嗎?
56.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撫養子女的,怎么辦?
57.父母能輪流直接撫養子女嗎?
58.生父與繼母離婚,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的,怎么辦?
59.撫養關係確定後,還能變更嗎?
60.撫養關係變更是否應當充分尊重子女意願?
61.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嗎?
62.給子女改姓氏,可以作為拒付撫養費的理由嗎?
63.離婚時“全職太太”可否請求經濟補償?
64.法院在判決離婚一方對另一方給予經濟幫助時應考慮哪些方面?
65.法院能依職權判決離婚損害賠償嗎?
66.送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67.監護人送養未成年人的條件有哪些?
68.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願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如何變更監護人?
69.生父母送養子女,必須由生父母雙方共同表示送養的意思嗎?
70.生父母單方送養子女須滿足什麼條件?
71.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72.收養孤兒可以不受哪些規定的限制?
73.收養人為無配偶女性、被收養人為未成年男性的,可以不受40歲年齡差的限制嗎?
74.繼父或者繼母收養繼子女的,應當滿足哪些條件?
75.收養登記機關有哪些?
76.公安機關為被收養人辦理的只能是原始的戶口登記嗎?
77.撫養與收養的適用範圍有什麼不同?
78.生父母的親屬無力撫養未成年人的,怎么辦?
79.父母、外祖父母放棄優先撫養權必須明示放棄嗎?
80.什麼情況下可以限制父母、外祖父母的優先撫養權?
81.配偶一方死亡,死亡配偶的父母就當然具有優先撫養權嗎?
82.外國人在我國收養子女,適用哪國法律?
83.可以通過協定解除收養關係的情形包括哪些?
案例指引速查表
01.以財產分割為條件限制離婚,是否可行?
02.借條能否作為返還彩禮的依據?
03.沒領證彩禮能退嗎?
04.涉軍離婚彩禮能退嗎?
05.子女不得以“為父母好”為由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不得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06.對繼父母盡到贍養義務的成年繼子女,享有繼父母死亡撫恤金分配權嗎?
07.婚前與他人同居並懷有身孕,且結婚時隱瞞該事實的,違反夫妻忠實義務嗎?
08.寄養與收養是一回事嗎?
09.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嗎?
10.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就不算重婚嗎?
11.一方患愛滋病,婚前未告知另一方,屬無效婚姻還是可撤銷婚姻?
12.妻子患重病無法自食其力又缺乏收入來源,丈夫是否應當給付扶養費?
13.女方患有重大疾病,法院可以判決不準男方離婚嗎?
14.同居期間的財產能比照夫妻共同財產制度進行分割嗎?
15.丈夫在直播平台上打賞巨款,妻子可否索回?
16.丈夫給“第三者”多次轉賬,妻子還能要回嗎?
17.丈夫可以不經妻子同意將共同房產的一半產權贈與孫子嗎?
18.閃婚閃離後主張分割對方婚內大額收入,法院支持嗎?
19.一方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不合理低價進行夫妻共有房屋交易,怎么處理?
20.離婚時能否分割配偶一方所得的死亡賠償金?
21.婚前購買婚後才登記的車輛應如何分割?
22.離婚當日簽的借條是否屬夫妻共同債務?
23.購房時父母出資,子女要償還嗎?
24.夫妻之間的財產約定,一方享有撤銷權嗎?
25.成年子女向父母索要教育費應否支持?
26.父母尚未離婚,孩子提出給付撫養費請求,怎么處理?
27.父母具有撫養能力卻不撫養,可以免除子女的贍養義務嗎?
28.繼子女對繼父母是否有贍養義務?
29.父母子女兩代人共同步入老年階段發生贍養糾紛,怎么處理?
30.子女能否以父母再婚為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31.繼子女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判決,繼父母可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2.丈夫找代孕生子,妻子能否認親子關係嗎?
33.老人將房產低價賣給長子,長子去世後能要求長孫支付贍養費嗎?
34.(外)祖父母對(外)孫子女有無條件的撫養義務嗎?
35.基於真實意思表示達成的離婚協定,當事人能否以“顯失公平”為由請求撤銷?
36.《民法典》施行前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分居滿1年後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怎么處理?
37.對於老年人離婚糾紛“勸和不勸離”是“和諧圓滿”的處理方法嗎?
38.如何認定夫妻感情在前次訴訟之後並無改善?
39.夫妻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40.“假”離婚變為真分手,當事人享有請求撤銷權嗎?
41.與現役軍人配偶長期通姦是否構成破壞軍婚罪?
42.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後,均能妥善照顧未成年子女的成長,法院如何判決變更撫養關係?
43.調解離婚後能否要求非撫養方給付撫養費?
44.為達到取得孩子撫養權的目的,將孩子藏匿起來,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嗎?
45.意圖控制孩子後要求法院變更孩子的撫養權,行得通嗎?
46.夫妻一方個人所有房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租金,應如何認定?
47.夫妻贈與約定與夫妻財產約定有什麼區分?
48.夫妻忠實協定具有強制執行力嗎?
49.婚姻期間丈夫學習深造,職場妻子能否獲得離婚家務補償?
50.共同撫育繼子女的一方是否有權要求經濟補償?
51.為照顧家庭付出較多家務勞動的一方在離婚時可否請求家務補償?
52.離婚後發現前夫婚內出軌,“追償”精神賠償能否得到支持?
53.夫妻共同財產處置權是否為無限度的呢?

作者簡介

唐鵾,吉林大學法學院碩士,現任職於中國法制出版社。常年專職從事法律圖書出版,法規、實務、普法、學術文化、考試培訓等領域圖書品種研發。法律功底紮實,寫作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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