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債權法案例重述》是2008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顯冬 。主要講述了債的一般原理、債的分類、債的發生原因、契約的一般原理、合的成立、契約的效力、契約的履行等十章內容。
基本介紹
- 書名:民法債權法案例重述
- ISBN:9787562031444
- 頁數: 420頁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第1版 (2008年1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作者簡介
李顯冬,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現任中國政法大學國土資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一九八三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一九八九年獲民商法碩士學位,一九九二年被聘為碩士生導師,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五年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訪問學者在加拿大麥吉爾大學研修兩年,一九九六年被聘為副教授,二零零一年被聘為正教授,二零零三年獲法學博士學位,二零零六年被聘為博士生導師。
研究方向:
社會兼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諮詢顧問;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農業經濟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非常任委員;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婦女法學會理事;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國土資源部《礦產資源法》修改工作諮詢專家。
內容簡介
《民法債權法案例重述》主要內容包括:債的一般原理、債的分類、債的發生原因、契約的一般原理、合的成立、契約的效力、契約的履行等十章內容。《民法債權法案例重述》適用於相關專業人員閱讀。
目錄
案例與法——兼論兩大法系的法律方法論之異同(代緒論)
第一章 債的一般原理
第一節 債的概念與本質
第二節 債的三要素
第三節 債的特徵
第二章 債的分類
第一節 根據債的發生原因為標準進行分類
第二節 根據債的主體為標準進行分類
第三節 根據債的標的為標準所作的分類
第四節 根據數個債之間的關係為標準所作的分類
第五節 根據債的執行力為標準所作的分類
第三章 債的發生原因
第一節 契約行為
第二節 無因管理
第三節 不當得利
第四節 侵權行為
第五節 單方允諾
第六節 其他原因之債
第四章 契約的一般原理
第一節 契約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 契約法的概念和意義
第三節 契約的種類
第五章 契約的成立
第一節 契約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第二節 要約
第三節 承諾
第六章 契約的效力
第一節 契約生效
第二節 效力待定的契約
第三節 無效契約
第四節 可撤銷、可變更的契約
第五節 契約確認無效或被撤銷的後果
第七章 契約的履行
第一節 契約履行的原則
第二節 契約履行的內容補缺
第三節 雙務契約履行中的抗辯權
第八章 債的保全和擔保
第一節 債的保全
第二節 債的擔保
第三節 保證
第四節 定金
第九章 債的變更與移轉
第一節 緒論
第二節 債的變更
第三節 債的移轉
第十章 契約的終止
第一節 契約的權利義務的終止概述
第二節 契約的解除
第三節 債的抵銷
第四節 債的提存
第五節 債的免除
第六節 債的混同
代
“民有私約如律令”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