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則一本通(民法一本通)

民法通則一本通

民法一本通一般指本詞條

《民法通則一本通》是2009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法通則一本通
  •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1月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頁數:352 頁
  • ISBN:9787509368725
  • 定價:2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精裝
內容簡介,編輯推薦,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是對最新頒布和修改的法律與《民法通則》相關的內容進行對應性修訂,並作出解釋性說明,保證本書的實用性,方便讀者理解這些新的規定對以《民法通則》為核心的中國民事法律體系產生的改變。
本書主要涉及以下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此次《合夥企業法》修訂,合夥企業的設立主體發生變化,儘管不影響《民法通則》關於個人合夥的相關規定,但原“條文注釋”內容有所涉及,且考慮到二者的相似性,故進行修訂,並增加了關聯法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破產法》的頒布,對於《民法通則》的規定沒有直接影響,但考慮到與企業清算等規定的密切聯繫,需要作出更加詳細的說明,並增加關聯法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此次修訂主要是對關聯法條的修訂。
4.《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民法通則》第五章第一節“財產所有權和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其實質即為物權的相關規定,因此本節條文已經基本上被《物權法》所取代。但由於《民法通則》使用了“財產權”的概念,相比“物權”概念範圍更大,因此在物權之外的財產權糾紛中本節繼續有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在不與《物權法》規定衝突的情形下也繼續有效。考慮到《物權法》頒布的重大影響,此次修訂涉及的條文為全面修訂。
5.《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12月29日笫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訂)。主要是對第76條進行了修正,改變了損害賠償的部分規則,作為新的關聯法條增加。
6.《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2008年10月28曰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該法對國家所有權、企業經營權等皆有涉及、作為新的關聯法規收錄。

編輯推薦

本書特點:
指引明確:逐條歸納法條主旨;
內通專業,編排精當,開本輕巧,易翻便攜;
課堂學習、司法考試、專業研究和實務工作的便利工具;
公民查閱、運用契約法律規範的便攜途徑。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概述
第一章 基本原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調整範圍】
第三條 【平等原則】
第四條 【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原則】
第五條 【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原則】
第六條 【守法原則】
第七條 【公序良俗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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