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音樂有系統之定義研究雖起自19世紀,但實際形成卻可溯自遠古,例如中國西元前之詩經歌曲或今仍盛行之中國民歌等,亦可視為民間音樂。而不論古今或地區,民間音樂樂型態之傳統要素與特性有下列幾項:民間音樂具有把現在與過去連結之連續性個體與群體產生出不同類型的創作,並有其一定差異性決定音樂形式或音樂存在,純粹由社會力選擇民間音樂包括“歌”與“曲”這樣兩個部分。“歌”是指有歌詞的演唱,“曲”是指用樂器進行的演奏。至於舞蹈中的舞蹈音樂、戲曲中的戲曲音樂、曲藝中的曲藝音樂,均可放入舞蹈、戲曲及曲藝中,作為它們整體中的一部分進行系統的研究與整理。
民間音樂有系統之定義研究雖起自19世紀,但實際形成卻可溯自遠古,例如中國西元前之詩經歌曲或今仍盛行之中國民歌等,亦可視為民間音樂。而不論古今或地區,民間音樂樂型態之傳統要素與特性有下列幾項:民間音樂具有把現在與過去連結之連續性個體與群體產生出不同類型的創作,並有其一定差異性決定音樂形式或音樂存在,純粹由社會力選擇民間音樂包括“歌”與“曲”這樣兩個部分。“歌”是指有歌詞的演唱,“曲”是指用樂器進行的演奏。至於舞蹈中的舞蹈音樂、戲曲中的戲曲音樂、曲藝中的曲藝音樂,均可放入舞蹈、戲曲及曲藝中,作為它們整體中的一部分進行系統的研究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