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集劇情
內容概述:曹汝霖因為身上有一張賣國賊的標籤而赫赫有名,
五四運動“火燒趙家樓”燒的就是他的家。而他先前還有一座府邸,即是家宅也是律師事務所。在做民國外交次長之前,他是民國第一號律師,因為他的律師執業編號是民國第一號。
1912年的冬天,一個叫程月貞的妓女請曹汝霖代理打離婚官司,而作為被告的丈夫竟然是一個太監。
清朝末年有個叫張靜軒的太監出宮獨居,不甘寂寞,娶了妓女程月貞為妻,過門後,程月貞發現張靜軒已有妻子,自己竟然是一名無足輕重的小妾,於是,一張訴狀將太監老公告上法庭。
第二集大律師——章士釗
內容概述:1925年8月15日,一起典型的民告官訴訟案掀起軒然大波,原告教育部僉事魯迅,被告教育部總長民國司法總長章士釗。起因是作為教育部最高長官的章士釗解僱魯迅,法庭最後宣判魯迅完勝。贏了官司的魯迅依然不依不饒,以雜文做匕首,痛斥章士釗為“落水狗”幾年後,這個曾經做過被告的章士釗,搖身一變出現在上海的法庭,作為律師,他要為老友陳獨秀做無罪辯護
第三集大律師——宋銘勛
內容概述:1928年,“黃慧如與陸根榮”主僕情奔案轟動上海灘。黃的母親把陸根榮告上法庭,而黃慧如卻聘請大律師宋銘勛為陸根榮辯護。
蘇州富家女黃慧如許配上海富家之子,卻莫名其妙被退婚。遭此打擊,黃慧如不思茶飯,終日以淚洗面,哥哥派了一個年輕的雇員陸根榮去勸解黃慧如,並承諾如果勸好了,可以把妹妹許配給他。但最後哥哥食言,還藉機炒掉了勸妹有功的陸根榮。
黃、陸兩人偷吃禁果,珠胎暗結,待無法揭掩飾之時,在黃慧如的提議下,攜帶大量珠寶首飾一走了之。
大律師宋銘勛把案情大白於公堂,案件幾經周折,最後,江蘇高院宣告陸根榮無罪釋放。此案轟動一時,以此案為原型的電影《血淚黃花》公映之時,風頭甚至蓋過了蔣介石和宋美齡的婚禮。
第四集大律師——吳凱聲
內容概述
1927年,“四一·二”蔣介石公開反共之後,中共黨員不斷被捕犧牲。在上海的中共中央,也不斷遭國民黨特務的打擊破壞。中共重要幹部陳延年、廖承志、陳賡相繼被捕。
在中共中央的支持下,有關方面委託大律師吳凱聲,在法庭上同
國民黨反動派進行了公開的鬥爭。
儘管吳凱聲在業界聲譽卓著,但
國民黨頑固派還是殺害了陳延年,扣押了廖承志和陳賡。在法庭上,吳凱聲利用“無罪推定”原則,在對方拿不出過硬證據的情況下,要求釋放了廖承志。並利用自己的影響,向國民黨高層施壓,要求其不迫害被押往南京的陳賡等共產黨員。在白色恐怖之下,人人自危,但身為國民黨員的吳凱聲卻拋開黨派之爭,仗義執言,不但贏得了民眾的愛戴,也贏得了共產黨人的尊敬。陳賡感激地說他“維護正義,為共產黨員辯護,他的行動震驚中外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