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元年六厘公債是指舊中國北洋軍閥政府時期南京監時政府1912年(民國元年)為撥付當時的中國銀行資本,整理各種零星短期借款及整理各省過去所發行的紙幣而發行的30年期政府債券。
該項公債的發行背景是,辛亥革命勝利後不久,南京臨時政府向袁世凱妥協,實現所謂“南北統一”而袁世凱竊政之後,善後大借款談判中止、各項支出不減,致使財政益形困難。遂於1913年(民國二年)決定發行“6厘公債”。它以全國契稅、印花稅收入為擔保品,為期30年,利率為年息6‰,每年付息兩次。另按票面額打折扣,以最低為九二折的價格出售,到期按票面額十足還本,實際利率約合年息14‰。其發行定額雖為2億元,實際發行額則為13598.57萬元,只完成計畫發行額的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