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軍事訓練大綱

民兵軍事訓練大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有關規定,在總結民兵軍事訓練多年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是組織實施民兵軍事訓練的基本依據。1986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頒發《民兵軍事訓練大綱》,分11個部分,包括總則,專職武裝幹部訓練,陸軍各兵種訓練,海、空軍專業技術兵訓練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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