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民族學方法論,是指在一定社區的社會成員在社會互動中所遵循的規則的社會學研究。民俗學方法論20世紀60年代發展起來的微觀社會學學派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俗學方法論
- 性質:微觀社會學學派之一
- 創始人:H.加芬克爾
- 最大特點:反對社會學的主流思想
- 研究對象:個人
- 研究技巧:追蹤訪問、親身觀察、檔案解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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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背景
創始人為美國社會學家H.加芬克爾民族學方法論的英文詞頭ethno”在希臘文中意為國家、人民、部落、種族。加芬克爾的理論借鑑了美國社會學家G.H.米德的角色理論和德國哲學家E.胡塞爾的現象學,並大量吸收了A.舒茨的現象學社會學和英國日常語言哲學的思想觀點。
70年代以來,民族學方法論作為一種新的學派已逐漸被社會學界所接受。但它由於否定客觀社會事實和普遍規律,所以那些以研究社會結構和社會變遷為宗旨的大多數主流派社會學家,尤其是巨觀社會學家看來,不僅是不足取的,甚至是難以置信的。他們認為民族學方法論基本上是描述性的,並且批評它無視社會結構,特別是權力的中心地位在社會互動作用中的影響。
主要特點
民族學方法論的最大特點是反對社會學的主流思想,特別是實證主義學派(見社會學方法論)。它對迪爾凱姆的“社會事實的客觀實體論”和功能學派的“社會事實既存論”進行了批判,認為傳統社會學往往把自己的意思強加於社會現實而不是讓其從社會現實中表現出來。對於民族學方法論者來說,傳統社會學的概念、技術和統計歪曲了社會現實的真實本質。
與現象學社會學不同,民族學方法論並不試圖概括出普遍規律,而只注意對日常生活的語言及行為意義的經驗研究,尤其是對行為者實際動作的觀察分析。加芬克爾等人發展了一套獨特的研究技巧,如追蹤訪問、親身觀察、檔案解釋和“破壞試驗”法。後者是故意干擾和打破人們通常的行為方式,以觀察人們的反應。通過這些方法來揭示社會互動中隱含的行為規則,對社會成員的日常生活做出描述與闡釋。這些研究技巧對社會學調查方法的精細化起了一定的作用。
民族學方法論強調個人間的微觀互動過程,強調對行為者主觀意圖的理解,並把這種原則套用於經驗研究,從而在方法論上發展和充實了M.韋伯的理解的社會學。
主要內容
民俗學方法論的假定是:社會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社會僅僅在它的成員覺察到它存在時才存在,因此必須對社會成員在建構和解釋他們所處的社會時所使用的方法進行詳細考察。在現實生活中,社會成員依據一定的規則和程式來組織社會活動,並使活動具有共同的意義。這套規則和程式就稱為民族志方法,也有人稱它為本土方法或民族方法。由於強調社會成員對社會現實的主觀解釋,民族學方法論常常被視為一種現象學研究。民族學方法論的研究對象是個人,它運用極為精細的實證方法,著重分析人們行為的微觀方面,力圖發現和描述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做出行為、回響行為和改變行為的規則。在他們看來,這些不成文的、公認的行為規則是一切社會生活的基礎。
民族學方法論的基本概念有:
①考慮,又稱計算”或“算計”。指人們對外部世界做出解釋的過程,是每一個人依其行為情景所賦予意義的能力。民族方法論者極為注重分析個人的考慮以及這些考慮的提出和被接受的方式,專注於對人們之間的會話的研究。
②指示性,又稱“索引性”。指一切考慮都對應於其特定行為情境:地點、時間、當事人、行為意圖、相互了解等。因此,研究者必須站在行動者的角度來理解其行為的意義和背景。
③省略原則人們在交往中允許不清楚的信息存在,待以後弄清。而不會力圖問清一切情況,使交往無法繼續
④檔案方式。人們在交往中往往尋找不明言的潛在的含意以理解相互的行為,決不是孤立地去對待每一件事。
⑤自然語言。人們在交談中往往輪流對話而不使會話中斷的基本結構。
參考書目
H. Garfinkel: Studies in Ethnomethodoloy,Prentice-Hall, New Jersey, 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