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的時間效力

民事訴訟法的時間效力,是指民事訴訟法發生作用的時間,以及民事訴訟法對其頒布前的行為是否有溯及力的問題。

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自1991年4月9日起生效。同時,1991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學習宣傳貫徹民事訴訟法的通知》中規定,在民事訴訟法實施後受理的案件,一律按照民事訴訟法進行審理,因而民事訴訟法有一定的溯及既往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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