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學(第六版)

民事訴訟法學(第六版)

《民事訴訟法學(第六版)》是2008年2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常怡。

基本介紹

  • 書名:民事訴訟法學(第六版)
  • 作者:常怡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年2月
  • 頁數:499 頁
  • 定價:43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2014966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長期以來,在法務部的領導下,法學教材編輯部認真履行為法學教育服務的職能,為滿足我國不同層次法學教育發展的需要,在全國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力支持下,動員了包括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吉林大學、山東大學、四川大學、蘇州大學、煙臺大學、上海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國家行政學院、國家法官學院、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廣東商學院、華東師範大學、山東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河南政法管理幹部學院等單位的教學、科研骨幹力量,組織編寫了《高等政法院校法學主幹課程教材》、《高等政法院校規劃教材》等多層次、多品種的法學教材。
  這些教材的出版均經過了嚴格的策劃、研討、甄選、撰稿、統稿、修訂等程式,由一流的教授、專家、學術帶頭人擔綱,嚴把質量關,由教學科研骨幹合力共著,每一本教材都系統、準確地闡述了本學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論,做到了知識性、科學性、系統性的統一,可謂“集大家之智慧,成經典之通說”。這些教材的出版對中國法學教育的發展,起了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受到廣大讀者的歡迎和法學界、法律界的高度評價。
  教材是一定時期學術發展和教學、科研成果的系統反映,所以,隨著科研的不斷進步,教學實踐的不斷發展,必然導致教科書的不斷修訂。國際上許多經典的教科書,都是隔幾年修訂一次,一版、五版、二十版,使其與時俱進,不斷成熟,日臻完善,成為經典,廣為流傳,這已成為教科書編寫的一種規律。

作者簡介

  常怡,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訴訟法研究會顧問。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浙江工業大學兼職教授,汕頭大學客座教授,1960年在蘇聯列寧格勒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副博士學位,1991年評為重慶市優秀教師,1992年獲政府特殊津貼。主編《民事訴訟法教程》、《強制執行的理論與實務》、《告訴申訴的理論與實務》、《比較民事訴訟法》等30本教材、專著及工具書,在法學刊物上發表文章60餘篇。

圖書目錄

第一編 緒論
第一章 民事訴訟法學的研究對象、體系和方法
第一節 民事訴訟法學的研究對象和學習意義
第二節 民事訴訟法學的內容和體系
第三節 民事訴訟法學與相鄰學科的關係
第四節 民事訴訟法學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民事訴訟法概述
第一節 民事訴訟法的歷史發展
第二節 民事糾紛與民事訴訟
第三節 民事訴訟法
第四節 民事訴訟法的制定根據及任務
第五節 民事訴訟法的效力範圍
第三章 民事訴訟目的
第一節 民事訴訟目的概述
第二節 民事訴訟目的主要學說簡介
第三節 民事訴訟目的與相關理論及制度的關係
第四章 民事訴訟程式的價值
第一節 民事訴訟程式價值要明確的問題
第二節 民事訴訟程式的獨立性價值
第五章 民事訴訟模式
第一節 民事訴訟模式概述
第二節 民事訴訟模式的類型
第三節 中國民事訴訟模式
第四節 中國民事訴訟模式的完善
第六章 民事訴訟法律關係
第一節 民事訴訟法律關係概述
第二節 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要素
第三節 民事訴訟法律事實
第七章 訴權和訴
第一節 訴權
第二節 訴
第三節 訴的要素
第四節 訴的種類
第五節 反訴
第六節 訴的合併與分離
第八章 民事判決既判力
第一節 既判力概述
第二節 既判力的主體界限
第三節 既判力的客體界限
第四節 既判力的時間界限
第二編 總則
第九章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基本原則概述
第二節 共有原則
第三節 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
第四節 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第五節 自願與合法調解原則
第六節 辯論原則
第七節 處分原則
第八節 其他基本原則
第十章 民事審判的基本制度
第一節 合議制度
第二節 迴避制度
第三節 公開審判制度
第四節 兩審終審制度
第十一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轄
第一節 民事案件的主管
第二節 民事案件管轄概述
第三節 級別管轄
第四節 地域管轄
第五節 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
第六節 管轄權異議
第十二章 訴訟當事人
第一節 當事人概述
第二節 原告和被告
第三節 共同訴訟人
第四節 訴訟代表人
第五節 第三人
第十三章 訴訟代理人
第一節 訴訟代理人概述
第二節 法定訴訟代理人
第三節 委託訴訟代理人
第十四章 民事訴訟證據
第一節 民事訴訟證據概述
第二節 民事訴訟證據的分類
第三節 民事訴訟證據的種類
第四節 證明責任
第五節 證明標準
第六節 證據的收集、調查和保全
第七節 質證
第八節 證據的審核認定
第十五章 期間、送達
第一節 期間
第二節 送達
第十六章 法院調解
第一節 法院調解概述
第二節 法院調解的原則
第三節 法院調解的程式
第四節 法院調解文書的效力和對反悔的處理
第十七章 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一節 財產保全
第二節 先予執行
第十八章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第一節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概述
第二節 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構成和種類
第三節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第四節 妨害民事訴訟行為人構成犯罪的刑事責任的追究
第十九章 訴訟費用
第一節 訴訟費用概述
第二節 訴訟費用的種類及收費標準
第三節 訴訟費用的交納和管理
第四節 訴訟費用的負擔和司法救助
第三編 審判程式
第二十章 第一審普通程式
第一節 第一審普通程式概述
第二節 起訴和受理
第三節 審理前的準備
第四節 開庭審理
第五節 對訴訟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第二十一章 簡易程式
第一節 簡易程式的概念和適用範圍
第二節 簡易程式的具體規定
第三節 簡易程式與小額訴訟
第二十二章 民事判決、裁定和決定
第一節 民事判決
第二節 民事裁定
第三節 民事決定
第二十三章 第二審程式
第一節 第二審程式概述
第二節 抗訴的提起和受理
第三節 抗訴案件的審理
第四節 抗訴案件的裁判
第二十四章 審判監督程式
第一節 審判監督程式概述
第二節 法院行使監督權對案件的再審
第三節 對檢察院抗訴案件的再審
第四節 當事人申請再審
第五節 再審案件的審判
第二十五章 特別程式
第一節 特別程式的概念和特點
第二節 選民資格案件
第三節 宣告公民失蹤案件
第四節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第五節 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第六節 認定財產無主案件
第二十六章 督促程式
第一節 督促程式概述
第二節 支付令的申請和受理
第三節 支付令的製作、發出和效力
第四節 支付令的異議和督促程式的終結
第二十七章 公示催告程式
第一節 公示催告程式概述
第二節 公示催告程式的適用範圍和條件
第三節 公示催告案件的審理程式
第四節 除權判決
第二十八章 海事訴訟特別程式
第一節 海事訴訟概述
……
第四編 執行程式
第五編 涉港、澳、台民事訴訟程式
第六編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民事訴訟制度
第七編 涉外民事訴訟程式的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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