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權制,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原則。1924年,國民黨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孫中山主張“以俄為師”,仿照蘇俄共產黨的組織模式改組國民黨,但卻並未接納馬克思主義的意識形態,因為在他看來三民主義更適合中國國情。一大黨章確定國民黨的組織原則為“民主集權制”,也即是“三民主義為體,俄共組織為用”。在國民黨一大上,關於“紀律問題案”的說明指出:“大會以為國民黨之組織原則,當為民主主義的集權制度。”進而闡述:“每一黨員既有應享之權利,亦有當盡之義務。參與黨內一切問題之決議及黨外政策之確定,選舉各級執行黨務之機關,此其權利也。此等全黨黨員參與共同討論決議及選舉之制度,即所以保證民主主義之實行。討論既經終了,執行機關既經議決,則凡屬黨員,均有遵守此等決議案或命令並實行之之義務,此即所謂政黨的集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