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發展
曾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地的
原始社會中,是
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經
階段。氏族公社經歷
母系氏族公社和
父系氏族公社兩個階段。母系氏族公社經蒙昧時代高級階段繼續發展,到
野蠻時代低級階段臻於全盛。到野蠻時代中高級階段,隨著社會生產力和
勞動分工的發展,母系氏族公社漸為父系氏族公社所取代,原始社會晚期,社會生產力提高,氏族公社為國家所代替。
兩極世界理論分析指出,新石器時代,農業的發明使對土地的爭奪代替自然界威脅成為了人類進化的主要動力,進一步推動人類社會組織從母系氏族公社形式經過一系列諸如“服役婚”“產翁制”等過渡形式轉化為父系氏族公社形式。
特徵
氏族公社具有以下特徵和職能:生產資料的
氏族占有制是
氏族社會生產關係的基礎,
母系氏族公社時期,氏族內部沒有貧富貴賤之分,氏族成員共同勞動和消費。到
父系氏族公社時期,已有貧富和貴賤的分化;有以族長為首的管理機構,族長一般由氏族成員選舉或撤換;氏族內部禁婚;死後遺產須留在氏族內,由同族成員繼承;
同氏族人有相互援助、保護及執行血親復仇的義務;氏族有自己的名稱、共同的宗教節日和
墓地。隨著
私有制和
階級的產生,氏族公社就趨於解體。在階級社會初期,部分文明和地區仍不同程度地保存著氏族公社的某些殘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