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雷爾法案,1862年美國國會通過的教育法案。旨在使美國高等教育切合工商業發展的需要,廣泛興辦工、農學院。由於美國幅員廣闊,土地肥沃,美國政府根據這樣的有利條件,採取通過發展農業而發展工業的方針。毛雷爾法案規定,聯邦政府應按各州參加國會的議員人數,給每位議員3萬英畝,可用其收入作為開辦工、農學院的基金。這種學院一般修業4年,培養發展工農業所需之專業人才。著名的麻省理工學院就是這時建立的理工科高校。毛雷爾法案公布前,美國州立大學不多,法案公布後,州立大學迅速增加,對美國工農業發展起了很大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