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毛澤東關於軍事科學的理論基礎和方法論。
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以中國革命戰爭為主要實踐基礎。當時中國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錯綜複雜,異常尖銳,而維護舊制度的統治者對人民革命採取了極其殘酷的鎮壓手段。在這樣的社會條件下,中國革命的主要鬥爭方式和組織形式只能是革命戰爭和革命軍隊。中國共產黨領導以農民為主體的革命軍隊和人民大眾,進行了長期的艱苦卓絕的革命戰爭,其中既有國內階級革命戰爭,也有反侵略的民族革命戰爭。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以馬克思主義的科學世界觀為指導,批判地繼承了歷史上優秀軍事思想的精華,科學地總結了中國革命戰爭的豐富實踐經驗,形成了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其發展大體經歷了以下四個階段。早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毛澤東就發表了《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和《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等重要論著,對中國革命的性質、任務和前途以及革命的主力軍、同盟軍、領導階級等重大問題做了科學的分析,並且認識到武裝農民的必要性。1927年8月7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召開的緊急會議上提出槍桿子裡面出政權,揭示了奪取政權與武裝鬥爭的必然聯繫。同年9月,毛澤東領導湘贛邊界秋收起義部隊轉進井岡山地區,開闢了農村包圍城市、最後奪取城市的武裝鬥爭道路。在開創和保衛紅色根據地的游擊戰爭中,他先後撰寫了《中國的紅色政權為什麼能夠存在?》《井岡山的鬥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重要論著,揭示了中國社會的政治、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規律,科學地分析了中國的特殊國情和戰爭雙方的實際情況,初步形成了關於中國革命戰爭的特點和規律的思想。他與朱德一起創造性地提出並實行了“敵進我退,敵駐我擾,敵疲我打,敵退我追”“分兵以發動民眾,集中以應付敵人”“打得贏就打,打不贏就走”等一系列游擊戰作戰原則和戰法,蘊涵著敵與我、進與退、打與走、分散與集中等諸多作戰指導中的矛盾範疇及其辯證關係。同時,他還論述了人民軍隊的性質、宗旨、根本任務以及建軍的基本原則,涉及黨與軍隊、軍與民、官與兵、政治工作與軍事工作等諸多人民軍隊建設方面的辯證關係。這些思想為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在反“圍剿”作戰中,紅軍實現了從游擊戰向運動戰的轉變,形成了適合中國國情和紅軍特點的比較完整的運動戰作戰原則,正確地認識和解決了戰爭指導中的戰略與戰術、進攻與防禦、集中與分散、持久與速決、內線與外線等一系列矛盾方面之間的辯證關係。由於在戰爭中貫徹了適合中國革命戰爭實際情況的作戰指導原則,中央蘇區取得了四次反“圍剿”作戰的勝利。在第五次反“圍剿”中,“左”傾教條主義的軍事指導占據了統治地位,紅軍未能打破“圍剿”,被迫進行戰略轉移。毛澤東總結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教訓,撰寫了《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闡明了中國革命戰爭的特點和規律及與之相適應的作戰指導原則,結合戰爭實際論述了軍事認識的辯證發展過程及諸多軍事辯證法範疇。這一著作標誌著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的形成。隨後,毛澤東又撰寫了《實踐論》《矛盾論》,在哲學層次上總結中國革命戰爭的基本經驗,為軍事辯證法思想的豐富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哲學基礎。1938年,毛澤東發表了《抗日游擊戰爭的戰略問題》《論持久戰》《戰爭和戰略問題》等軍事論著,全面而深刻地剖析了中日戰爭雙方各方面的基本特點及其對比關係,合乎邏輯地得出抗日戰爭是持久戰,最後勝利是中國的科學結論;依據對戰爭雙方各方面基本特點及其對比關係的發展變化趨勢的科學分析,預見和論述了戰爭發展過程的三個基本階段及其相互轉換;根據對中日戰爭規律的深刻認識,制定了抗日戰爭的作戰指導原則,提出了辯證認識和處理進攻與防禦、內線與外線、持久與速決、集中與分散、殲滅與消耗、優勢與劣勢、主動與被動、靈活性與計畫性,以及游擊戰、運動戰和陣地戰諸種作戰形式之間的相互關係的方法論原則。毛澤東關於抗日戰爭的一系列預見和論斷,已被戰爭實踐所證實,顯示了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的強大生命力和高度科學性,標誌著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的發展更趨成熟。抗日戰爭勝利後,蔣介石悍然發動了反革命內戰,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下的軍隊和人民與之進行了堅決的鬥爭,先後粉碎了國民黨軍隊的全面進攻和重點進攻,適時地由戰略防禦轉入戰略進攻,舉行了空前規模的戰略決戰,為最後推翻國民黨的反動統治創造了決定性的條件。在此過程中,毛澤東撰寫了《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殲滅敵人》《解放戰爭第二年的戰略方針》《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以及關於遼瀋戰役、淮海戰役、平津戰役的作戰方針的電文等重要軍事著作。這些著述著重分析了戰爭雙方相互矛盾著的諸因素運動變化的情形,預測了戰爭的進程及發展趨勢,解決了戰略防禦階段向戰略反攻和進攻階段的轉化問題,論述了軍事鬥爭與政治鬥爭以及其他鬥爭形式的相互關係和配合問題,特別是正確地解決了戰略防禦與戰略進攻之間的轉換,大兵團條件下運動戰、陣地戰之間的關係,以及消滅敵有生力量與保守或奪取城市和地方的關係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在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軍事辯證法思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在抗美援朝作戰、邊境自衛反擊作戰,以及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中得到新的豐富和發展。在抗美援朝戰爭中,毛澤東根據戰爭的新特點,進一步發展了軍事鬥爭與政治鬥爭相互結合、各種作戰形式相互結合和相互轉化、殲滅戰與消耗戰相互結合等方面的辯證法思想。在相對和平時期的國防和軍隊建設中,毛澤東深入研究了戰爭與和平的關係,國防建設與國家經濟建設的關係,軍隊中的政治工作與軍事工作、人與武器裝備的關係,以及未來反侵略戰爭中的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和作戰原則等方面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相對和平時期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重大方針和原則,進一步豐富了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的內容。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是一個內容極為豐富、體現時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理論體系,主要包括五個方面。毛澤東認為,戰爭不是從來就有的,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所特有的社會現象。在階級社會中,戰爭是用以解決階級和階級、民族和民族、國家和國家、政治集團和政治集團之間,在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矛盾的一種最高鬥爭形式。當人類社會消滅了階級和國家,即消滅了戰爭賴以產生的社會歷史根源時,戰爭也將隨之被消滅。但在階級社會中,只能經過戰爭去消滅戰爭,用革命戰爭反對反革命戰爭,用民族革命戰爭反對民族反革命戰爭,用階級革命戰爭反對階級反革命戰爭。共產黨人研究革命戰爭的規律,出發於要求消滅一切戰爭的志願。毛澤東揭示了戰爭的政治本質,認為戰爭就是政治,戰爭本身就是政治性質的行動,從古以來沒有不帶政治性質的戰爭。戰爭一刻也離不開政治。但戰爭不等於一般的政治,有其特殊性。政治是不流血的戰爭,戰爭是流血的政治。戰爭是政治的特殊手段的繼續和貫徹。政治發展到一定階段,再也不能照舊前進,於是爆發戰爭,用以掃除政治前進道路上的障礙,政治目的達到即戰爭結束。戰爭的政治目的決定著戰爭的性質。不同階級或政治集團的政治目的不同,戰爭就有正義與非正義之分。歷史上的一切戰爭都可以分為正義的和非正義的。一切進步的革命的戰爭都是正義的,一切退步的反革命的戰爭都是非正義的。而戰爭性質決定著人心向背和軍隊士氣。共產黨人擁護正義戰爭而反對非正義戰爭,並為反對非正義戰爭而高舉正義戰爭的旗幟。毛澤東還認為,戰爭力量的對比不僅是軍力和經濟力的對比,而且還是人力和人心的對比。軍力和經濟力是要人去掌握的。戰爭的偉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於民眾之中。兵民是勝利之本。革命戰爭是民眾的戰爭,只有動員和依靠民眾才能進行革命戰爭。革命軍隊只有得到人民的支持,才能真正立於不敗之地,才能無敵於天下。毛澤東具體研究了中國革命戰爭發生與發展的基本規律。他指出,中國革命的敵人是異常強大的,不僅有強大的帝國主義,還有強大的封建主義,在一定時期內還有資產階級的反動派。中國革命的敵人是異常殘酷的,人民沒有絲毫的民主權利。這就決定了中國革命的唯一道路是武裝鬥爭。由於中國社會的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沒有統一的資本主義經濟,便造成了中國社會的政治的不平衡,強大的反動統治占據著中心城市,而廣大的農村則是反動統治相對薄弱的區域。革命隊伍要積聚和鍛鍊自己的力量,並避免在力量不夠時和強大的敵人作決定勝負的戰鬥,就必須走農村包圍城市、最後奪取城市的道路。由於中國土地的廣大,由於反動統治營壘內部的不統一和充滿了各種矛盾,由於中國革命的主力軍的農民的鬥爭是在無產階級政黨共產黨領導之下進行的,因此,把落後的農村造成革命的根據地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中國革命戰爭的基本規律由此而發生,一方面,中國革命戰爭將首先在農村區域取得勝利,然後再奪取城市;另一方面,中國革命戰爭將是長期的和艱苦的,而不能靠一兩次暴動在頃刻間取得勝利。毛澤東對中國革命戰爭基本規律的研究,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科學世界觀和方法論。毛澤東認為,在戰爭中要求比較地多打勝仗,而少打敗仗,關鍵就在於使主觀和客觀二者之間很好地符合起來。指揮員之所以會在主觀上犯錯誤,就是因為戰爭或戰鬥的部署和指揮不適合當時當地的情況,主觀指導與客觀實際情況不相符合。當然,統統相符合的事,在戰爭或戰鬥中是極其少有的。然而只要做到指揮大體上適合情況,即在有決定意義的部分適合情況,那就有了勝利的基礎。毛澤東認為,一切真知都發源於實踐。要使戰爭指導中的主觀與客觀相符合,不能離開戰爭實踐。對於指導戰爭的人來說,讀書是學習,使用也是學習,而且是更重要的學習。沒有進學校機會的人,仍然可以學習戰爭,就是從戰爭中學習。要成為一個智勇雙全的軍事指揮員,必須要有親身的戰爭實踐,沒有長時間的實踐經驗,要了解和把握整個戰爭的規律是困難的。做一個真正能幹的高級指揮員,不是初出茅廬或僅僅善於紙上談兵的角色所能辦到的,必須在戰爭中學習才能辦得到。毛澤東認為,認識戰爭情況的辯證過程大體上要經歷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指軍事指揮員在作出每一個戰略、戰役或戰鬥的計畫之前的一個整個的認識情況的過程。即指揮員使用一切可能和必要的偵察手段,將偵察得來的敵方情況的各種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索,然後將自己方面的情況加上去,研究雙方的對比和相互關係,從而構成判斷,定下決心,作出計畫。指揮員的正確部署來源於正確的決心,正確的決心來源於正確的判斷,正確的判斷來源於周到的和必要的偵察,以及對各種偵察材料的聯貫起來的思索。第二個階段是指實行計畫的過程。認識情況的過程,不但存在於軍事計畫建立之前,而且存在於軍事計畫建立之後。此時,第一過程中的東西是否符合於實際,需要重新加以檢驗。如果計畫和情況不符合,或者不完全符合,就必須依照新的認識,構成新的判斷,定下新的決心,把已定計畫加以改變,使之適合於新的情況。在戰爭中,主觀與客觀統統相符合的事是極其少有的,這是因為戰爭或戰鬥的雙方是成群的武裝著的活人,而又互相保密的緣故,這和處置靜物或日常事件是大不相同的。因此,計畫部分地改變的事差不多每一作戰都是有的,全部地改變的事也是間或有的。從認識情況到制訂出計畫,再從執行計畫到作戰的終結,這是一個完整的認識過程。完成了這一過程,便可以說對這一戰爭或作戰的認識過程完成了,但又可以說認識過程還沒有完。因為,新的戰爭過程需要進行新認識。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這是一個無限循環往復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主觀與客觀的矛盾不斷地產生,又不斷地解決,人們關於戰爭的認識也因此而不斷發展。毛澤東堅持從客觀存在的事實出發,而不是從主觀想像或書本出發,根據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聯繫引出事物的規律性,作為行動的嚮導。為此目的,就需要詳盡地占有客觀材料,並運用科學的方法對這些材料加以研究,形成規律性的認識。毛澤東堅持用矛盾分析方法研究和指導戰爭。毛澤東一貫將戰爭看作是一個充滿矛盾的、有規律的運動發展過程。因此,研究和指導戰爭就要分析戰爭矛盾各方面的實際情況,掌握它們各自的基本特點。在此基礎上,對矛盾各方面的特點之間的本質聯繫進行綜合考察,揭示它們的對比關係,從整體上暴露矛盾運動的規律性。如毛澤東在對中國抗日戰爭的矛盾運動規律的研究中,從戰爭雙方的政治、經濟、軍事、自然、國際援助等全部客觀情況出發,揭示戰爭雙方相互矛盾著的四對基本特點:敵強我弱、敵小我大、敵退步我進步、敵寡助我多助。並把雙方的特點加以對比,研究它們之間的本質關係,指出敵強我弱這個特點,規定了戰爭的持久性;敵小我大、敵退步我進步、敵寡助我多助這三個特點,則規定了最後勝利是屬於中國的。根據對戰爭雙方各自特點發展變化基本趨勢的分析和綜合,毛澤東進一步得出中日戰爭必將經過敵之戰略進攻我之戰略防禦、戰略相持、敵之戰略退卻我之戰略反攻三個階段的結論。毛澤東在中國革命戰爭的各個重要時期,研究和指導戰爭,總是緊緊抓住戰爭的根本矛盾,依據對敵我雙方各方面的客觀實際情況的分析,經過科學的綜合,揭示戰爭運動過程及其規律性,用以指導戰爭,從而提供了辯證分析戰爭矛盾運動的成功範例。毛澤東研究戰爭,堅持從剖析客觀存在的具體事實出發,經過抽象和概括,揭示戰爭各個方面的本質規定;進而把戰爭的多方面本質規定聯結起來,從整體上再現戰爭本質的豐富性和複雜性,在理論上形成對戰爭的具體認識。如他對中日戰爭的研究,首先從中日雙方客觀實際情況出發,概括出雙方的相互矛盾著的基本特點,然後依照這些特點之間的內在聯繫以及它們的變化,揭示中日戰爭發展的基本過程及其規律性,即戰爭在時間上是持久的,在形態上是犬牙交錯的等等,從而在理論上具體再現了中日戰爭發展的必然趨勢。毛澤東認為,戰爭不是神物,而是世間的一種必然的運動,是有規律可循的。指導戰爭的關鍵,是要認識和運用戰爭的規律。戰爭規律是客觀的,是客觀實際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除了人們的頭腦之外,一切都是客觀實際的東西。研究戰爭規律必須從敵對雙方的客觀實際出發。戰爭規律是共性和個性、一般和特殊的統一。戰爭的一般規律是戰爭的共同本質,存在於一切戰爭之中;戰爭的特殊規律是戰爭的特殊本質,是具體戰爭所特有的東西。如果不認識戰爭的一般規律,就不知道如何指導戰爭,就不能打勝仗;同樣,如果不認識戰爭的特殊規律,就不知道如何指導具體的戰爭,也不能打勝仗。毛澤東強調,戰爭情況的不同,決定著不同的戰爭指導規律,有時間、地域和性質的差別。從時間條件看,戰爭和戰爭指導規律是發展的,各個歷史階段有各個歷史階段的特點,因而戰爭規律也各有其特點,不能呆板地移用於不同的階段。從地域條件看,各個國家各個民族各有其特點,戰爭規律也各有其特點,同樣不能呆板地移用。從戰爭性質看,革命戰爭和反革命戰爭不同,因而戰爭規律也各有其特點,不能呆板地相互移用。研究戰爭規律,必須著眼其特點和著眼其發展。毛澤東認為,自覺的能動性是人類的特點,人類在戰爭中強烈地表現出這樣的特點。戰爭的勝負,主要地決定於作戰雙方的軍事、政治、經濟、自然諸條件,但僅有這些,還只是有了勝負的可能性,要分勝負,還須加上主觀的努力,即指導戰爭和實行戰爭。軍事家不能超過物質條件許可的範圍外企圖戰爭的勝利,然而軍事家可以而且必須在物質條件許可的範圍內爭取戰爭的勝利。指揮員在戰爭的大海中游泳,不使自己沉沒,而要使自己決定地有步驟地到達彼岸。作為戰爭指導規律的戰略戰術,就是戰爭的游泳術。毛澤東認為,中國革命戰爭的基本特點之一,是敵人的強大和革命軍隊的弱小形成尖銳的對比。但是,敵強我弱、敵優我劣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敵之強可以為其他不利的因素所減殺,我之弱也可以為其他有利的因素所補充,從而使雙方力量在戰爭過程中改變其原來的形態。我只要最大限度地發揮主觀的努力,敵之強和我之弱均將隨著戰爭的延長而各自朝著相反方向發展,改變著敵我強弱對比的狀況。當這種有利於我而不利於敵的量變積累到一定的程度的時候,就將發生強弱對比上的根本變化,形成我強敵弱,最後達到敵敗我勝的結果。這體現了戰爭力量強弱和優劣的推移及轉化的辯證過程。要能動地爭取戰爭力量的強弱對比向有利於我而不利於敵的方向轉化,就要善於辯證地認識和處理戰爭中的優勢與劣勢、主動與被動、全局與局部、集中與分散、進攻與防禦、持久與速決、內線與外線、殲滅與消耗、退卻與反攻、靈活性與計畫性、流動性與固定性、前方與後方、作戰與休整等一系列矛盾範疇;要善於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地運用運動戰、游擊戰、陣地戰等作戰形式,並及時轉換主要的作戰形式;要善於把軍事鬥爭和其他各種鬥爭形式結合起來,把軍事打擊和政治瓦解結合起來。戰爭的實際情況是辯證的,對戰爭的指導也必須是辯證的。毛澤東闡明了軍隊的地位、作用及根本任務,論述並正確處理了黨與軍、軍與民、軍與政,軍隊建設中的政治工作與軍事工作、軍官與士兵、上級與下級、民主與集中、自由與紀律、作戰與訓練等一系列辯證關係。他認為,人民軍隊是執行革命的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是黨指揮槍而決不允許槍指揮黨,政治工作是人民軍隊的生命線,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人民軍隊的唯一宗旨,並以此為依據提出了一系列政治工作的方針、原則和制度,諸如打仗、生產和做民眾工作的三大任務,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政治、經濟、軍事三大民主,官兵一致、軍民一致和瓦解敵軍的政治工作三大原則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毛澤東從國家的戰略全局高度,闡明了國防建設與國家經濟建設的辯證關係,指出國防不可沒有,一定要加強國防,但國防建設必須以國家經濟建設為基礎,只有經濟建設發展得更快了,國防建設才能夠有更大的進步。從而為正確處理和平時期國防和軍隊建設中的一系列重大關係提供了方法論依據。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提供了在軍事領域,特別是在戰爭實踐中運用和發展唯物辯證法的光輝範例,集中體現了正確地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研究軍事問題及中國革命戰爭問題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是毛澤東軍事思想的理論基礎和方法論原則。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不僅在軍事哲學思想發展史上,而且在哲學思想發展史上都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是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極大豐富和發展。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在中國革命戰爭中發揮了巨大的指導作用,是中國共產黨人研究和指導戰爭的強大思想武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仍然是研究和指導現代戰爭及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科學方法論,對於認識和解決軍事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是科學的真理,是不斷發展的,它能夠提供回答和解決新問題的正確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並在解決新問題的過程中不斷地豐富和發展自身。毛澤東軍事辯證法思想已經並將繼續表現出強大的生命力。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