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毛木耳菌種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籤、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毛木耳
- 英文名:maomue
- 分類:菌種,食用菌菌種
- 口味:爽口
本標準適用於毛木耳母種、原種和栽培種。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91-2000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T 4789.28-2003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染色法、培養基和試劑
GB/T 12728-1991 食用菌術語
GB 19172-2003 平菇菌種
NY/T 528-2002 食用菌菌種生產技術規程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毛木耳 (Auricularia polytricha (Mont.)Sacc.)
毛木耳隸屬真菌門、異隔擔子菌綱、木耳目、木耳科、木耳屬。
3.2
母種
經各種方法選育得到的具有結實性的菌絲體純培養物及其繼代培養物,也稱一級種。
3.3
原種
由母種移植、擴大培養而成的菌絲體純培養物,也稱二級種。
3.4
栽培種
由原種移植、擴大培養而成的菌絲體純培養物,也稱三級種。栽培種只能用於栽培,不可再次擴大繁殖菌種。
3.5
頡頏現象
具有不同遺傳基因的菌落間產生不生長區帶或形成不同形式線形邊緣的現象。
3.6
角變
因菌絲體局部變異或感染病毒而導致菌絲變細、生長緩慢、菌絲體表面特徵成角狀異常的現象。
3.7
鎖狀聯合
為雙核細胞形成分裂產生雙核菌絲體的一種特有形式,常發生在菌絲頂端,開始時在細胞上產生突起,並向下彎曲,與下部細胞連線,形如鎖狀。
3.8
高溫抑制線
食用菌菌種在生長過程中受高溫的不良影響,培養物出現的圈狀發黃、發暗或菌絲變稀弱的現象。
3.9
生物學效率
單位數量培養料的乾物質與所培養產生出的子實體乾重之間的比率。
3.10
種性
毛木耳的品種特性,是鑑別毛木耳菌種或品種優劣的重要標準之一。一般包括對溫度、濕度、酸鹼度、光線和氧氣的要求,抗逆性、豐產性、穩定性、出耳遲早、出耳潮數、栽培周期、質地等。
產品分類
毛木耳菌種按用途不同分為母種(一級種)、原種(二級種)、栽培種(三級種)三類。
5 要求
5.1 菌種種性要求
毛木耳母種、原種需經出耳試驗確定其農藝性狀和商品性狀等種性合格後,方可用於擴大繁殖或出售。
5.2 菌種生物學要求
菌種生物學要求應符合表1規定。
表1 菌種生物學要求
項 目 要 求
鎖狀聯合 有
雜 菌 無
害 蟲 無
5.3 母種
5.3.1 容器規格應符合NY/T 528-2002中4.7.1.1規定。
5.3.2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2規定。
表2 母種感官要求
項 目 要 求
容 器 完整,無破損
棉塞或矽膠塞 乾燥、潔淨、圓整、大小鬆緊適度,能滿足透氣和濾菌要求
培養基斜面長度 頂端距棉塞或矽膠塞40㎜~50㎜
菌絲生長量 長滿斜面或占斜面2/3以上
菌絲體表面特徵 粗壯潔白、整齊濃密、絨毛狀、均勻、無角變,無菌皮
菌絲分泌物 接種塊周圍稍有茶褐色斑塊或沒有
斜面背面外觀 培養基不乾縮,顏色均勻、有茶褐色色素或沒有
雜菌菌落 無
頡頏現象 無
子實體原基 少量或無
氣 味 有毛木耳菌種特有的香味,無酸、臭、霉等異味
5.3.3 母種生物學要求應符合表1規定。
5.3.4 在PDA培養基上,在25℃±3℃的溫度條件下培養,菌絲長滿斜面的時間為12d以內。
5.4 原種
5.4.1 容器規格應符合NY/T 528-2002中4.7.1.2規定或14㎝×28㎝聚丙烯或聚乙烯塑膠袋規格。
5.4.2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3規定。
表3 原種感官要求
項 目 要 求
容 器 完整,無破損
棉塞或無棉塑膠蓋 乾燥、潔淨,圓整、大小鬆緊適度,能滿足透氣和濾菌要求
培養基上表面距瓶口的距離 50 mm±5mm
菌絲生長量 長滿容器或占容器2/3以上
菌絲體特徵 潔白均勻、緻密,無角變,無高溫抑制線,無菌皮
培養基及菌絲體 緊貼瓶(袋)壁,有爬壁,無乾縮
培養物表面分泌物 少量或無
雜菌菌落 無
頡頏現象 無
子實體原基 少量或無
氣 味 有毛木耳菌種特有的香味,無酸、臭、霉等異味
5.4.3 原種生物學要求應符合表1規定。
5.4.4 在適宜培養基上,在25℃±3℃的溫度條件下培養,菌絲長滿容器的時間為40d以內。
5.5 栽培種
5.5.1 容器規格應符合NY/T 528-2002中4.7.1.3規定。
5.5.2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4規定。
表4 栽培種感官要求
項 目 要 求
容 器 完整,無破損
棉塞或無棉塑膠蓋 乾燥、潔淨、大小鬆緊適度,能滿足透氣和濾菌要求
培養基面距瓶(袋)口的距離 50 mm±5mm
菌絲生長量 長滿容器或占容器2/3以上
菌絲體特徵 潔白均勻、緻密,無菌皮,無角變,無高溫抑制線
培養基及菌絲體 緊貼瓶(袋)壁,略有爬壁,無乾縮
培養物表面分泌物 少量或無
雜菌菌落 無
頡頏現象 無
子實體原基 少量或無
氣 味 有毛木耳菌種特有的香味,無酸、臭、霉等異味
5.5.3 栽培種生物學要求應符合表1規定。
5.5.4 在適宜培養基上,在25℃±3℃的溫度條件下培養,菌絲長滿容器的時間為35d以內。
6 試驗方法
6.1 抽樣
6.1.1 母種按品種、接種時間分批編號,原種、栽培種按菌種來源、制種方法和接種時間分批編號。按批隨機抽取被檢樣品。
6.1.2 母種、原種、栽培種的抽樣量分別為該批菌種量的10%、5%、1%。但每批抽樣數量不得少於10支(瓶、袋);超過100支(瓶、袋)的,可進行兩級抽樣。
6.2 菌種種性要求
將被檢菌種製成栽培種。在附錄B中任選一個配方,將含水量提高至60%,製作培養袋45袋。接種後分三組進行常規管理,根據表5所列項目,做好栽培記錄,統計檢驗結果。同時將該菌種的出發菌株設為對照,亦做同樣處理。對比二者的檢驗結果,以時間計的檢驗項目中,被檢菌種的任何一項時間較對照菌株推遲5d以上(含5d)者,為不合格;產量顯著低於對照菌株者,為不合格;耳體外觀形態與對照明顯不同或畸形者,為不合格。
表5 菌種種性試驗記錄
項 目 結 果
母種長滿所需時間,d
原種長滿所需時間,d
栽培種長滿所需時間,d
菌袋長滿所需時間,d
出第一潮耳所需時間,d
第一潮耳產量,g
總產,g
平均單產,g
生物學效率,%
朵形、背面絨毛、質地、色澤
耳片直徑、耳片厚度,mm
6.3 菌種生物學要求
6.3.1 表1中菌絲生長狀態、鎖狀聯合和害蟲用放大倍數不低於10×40的光學顯微鏡對培養物的水封片進行觀察,每一檢樣應觀察不少於50個視野。
6.3.2 取少量疑有細菌污染的培養物,按無菌操作接入GB/T4789.28—2003中4.8規定的營養肉湯培養液中,在37℃的溫度條件下振盪培養1d~2d,觀察培養液是否混濁。培養液混濁,為有細菌污染;培養液澄清,為無細菌污染。
6.3.3 取少量疑有黴菌污染的培養物,按無菌操作接種於PDA培養基(見本標準附錄A.1)中,在25℃~28℃的溫度條件下培養5d~7d,培養基上出現黴菌菌落者為受黴菌污染,如不能確定,可按6.3.1進行水封片鏡檢。
6.4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試驗方法按表6逐項進行。
表6 感官要求試驗方法
檢驗項目 檢驗方法 檢驗項目 檢驗方法
容 器 肉眼觀察 培養基上表面距離瓶(袋)口的距離 肉眼觀察
棉塞、無棉塑膠蓋、矽膠塞 肉眼觀察 菌種外觀各項
(雜菌菌落除外) 肉眼觀察
母種斜面長度 肉眼觀察 雜菌菌落 肉眼觀察,必要時用
5×放大鏡觀察
母種斜面背面外觀 肉眼觀察 氣 味 鼻 嗅
6.5 菌絲生長速度
6.5.1 在PDA培養基上,在25℃±3℃的溫度條件下培養,測定母種菌絲長滿斜面的天數。
6.5.2 採用本標準附錄A.2規定的配方任選之一,在25℃±3℃的溫度條件下培養,測定原種或栽培種菌絲長滿容器的天數。
6.6 留樣
各級菌種要留樣備查,留樣的數量應每個批號母種5支(瓶)~10支(瓶),於15℃±2℃下貯存,貯存時間為母種五個月,原種四個月,栽培種三個月。
7 檢驗規則
7.1 組批
同一產地、同一批次、同等級作為一個檢驗批次。
7.2 判定規則
判定規則按要求指標進行。檢驗項目全部符合要求指標時,為合格菌種,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合要求,均為不合格菌種。
8 標籤、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8.1 標籤
8.1.1 產品標籤
每支(瓶、袋)菌種要貼有清晰註明以下標示的標籤:
a) 品種名稱(如:毛木耳2號);
b) 菌種級別(如:母種);
c) 生產單位(如:××菌種廠);
d) 接種日期(如:××年×月×日);
e) 執行標準。
8.1.2 包裝標籤
每箱菌種要貼有清晰註明以下標示的包裝標籤。
a) 品種名稱、菌種級別;
b) 廠名、廠址、聯繫電話;
c) 出廠日期;
d) 貯存條件、保質期;
e) 數量;
f) 執行標準;
g ) 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編號。
8.2 儲運標誌
儲運圖示標誌應按GB/T 191規定,並註明以下圖示標誌:
a) 小心輕放標誌;
b) 防水、防潮、防震標誌;
c) 防曬、防高溫標誌;
d) 防止倒置標誌;
e) 防止重壓標誌。
8.3 包裝
8.3.1 母種外包裝採用木盒或有足夠強度的紙材製作的紙箱,內部用棉花、碎紙、報紙等具有緩衝作用的輕質材料填滿。
8.3.2 原種、栽培種外包裝採用有足夠強度的紙材製作的紙箱,並留有通氣孔。菌種間用碎紙、報紙等具有緩衝作用的輕質材料填滿。紙箱上部和底部用膠帶封口,並用打包帶綑紮,箱內附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包括菌種種性、培養基配方及適用範圍)。
8.4 運輸
8.4.1 不得與有毒、有害、有污染、有異味的物品混裝、混運。
8.4.2 在低於30℃條件下運輸。
8.4.3 運輸中須有防震、防曬、防雨淋、防雜菌污染的措施。
8.5 貯存
8.5.1 母種在15℃±2℃條件中貯存,貯存期不超過90d。
8.5.2 原種、栽培種菌絲長滿後,若短期不用,應置於陰涼乾燥、通風避光、清潔衛生的室內貯存,保存期不超過一個月。老化出水後即棄除。
附錄A
(規範性附錄)
母種、原種和栽培種常用培養基及其配方
A.1 母種常用培養基及其配方
A.1.1 PDA培養基(馬鈴薯葡萄糖瓊脂培養基)
馬鈴薯200g(煮出液),葡萄糖20g,瓊脂20g,水1000ml,pH值自然。
A.2 原種和栽培種常用培養基及其配方
A.2.1 木屑培養基
闊葉樹木屑85%,麩皮12%,輕質碳酸鈣2%,石膏1%。含水量55%±2%。
A.2.2 木屑棉籽殼培養基
闊葉樹木屑57%,棉籽殼35%,麩皮5%,輕質碳酸鈣2%,石膏1%。含水量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