毘舍離結集

《五分律》卷三十記載著,佛陀入滅後,長老富樓那在南方聽到王舍城經典結集的訊息,隨即率眾趕來王舍城見大迦葉。當時他曾提出關於“飲食”的微細戒(小小戒)問題,請求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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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集的遠因

但大迦葉尊者的觀念和作風向來保守,他拒絕了富樓那提出的意見,並以僧團領導者身份,主導王舍城的結集,告誡比丘大眾“若佛陀所未制,不應妄制;若已制者,不得有違”的原則,作為大眾遵循的法則。第一次結集的成果雖然輝煌,但也因排除了部分人的建議,而導致日後部派分裂的原因;同時,對於這類生活枝節微細戒看法的不同,也埋下了第二次結集的遠因。

十事非法

起因

就在佛陀入滅後百年左右,東方毘舍離的跋耆族比丘眾對戒律的態度,與西方嚴持戒律的耶舍長老有所不同,而引起了“十事非法”的諍論。

詳細經過

一日,耶舍來到毘舍離城,正逢布薩日,看到東方的比丘眾向信徒收取金銀供養,耶舍就痛斥跋耆比丘眾的行為不如法,違反戒律,同時也指責布施的信徒,認為他們的布施也是不如法的。比丘眾對耶舍的非難感到十分憤慨,要求耶舍必須向信徒道歉。耶舍誠懇地向信徒致歉,並詳細地說明戒律的意義,因而博得信賴;但惱怒的跋耆族比丘眾,最後竟將耶舍逐出城外。此後,雙方分別遊說四方的長老大德,爭取支持,於是就拉開了第二次結集的序幕。東西方比丘的諍論,雖因銀錢而起,討論的內容卻廣泛包括十條生活細節:
角鹽淨:允許保存食鹽在角器中,以便日後再用。
二指淨:在正午之後,日影斜出二指之前,仍可進食。
他聚落淨:在一餐用完之後,仍可到別的地方進餐。
住處淨:在同一教區之內,可以不在同一處參加布薩大會。
隨意淨:作決議時,允許有人缺席,只需缺席者事後承認決議即可。
所習淨:可以繼續學習出家前所學的知識。
生和合淨:可以飲用未經攪拌去脂的牛奶。
飲闍樓伽淨:可以飲用未發酵或半發酵的椰子汁。
無緣坐具淨:縫製坐具時可不用貼邊,大小也可隨意。
金銀淨:允許接受和積蓄金銀錢財。
東方的跋耆比丘眾認為十事屬於小小戒,可以開許,而耶舍則持反對意見,認為是違反佛陀的規定,因此召集七百位上座長老到毘舍離舉行結集,宣布上述十事不合律制,是非法的。大會由此重新審定律藏,這是為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結集。又因結集地點在毘舍離,所以也稱為“毘舍離結集”。此事由耶舍引起,所以常被稱為“耶舍十事”,又稱“七百結集”。
大會討論結束,東方比丘眾在上座代表會議上失敗,心中仍舊不平。傳說,後來他們聚集十萬名比丘大眾移往別處,再次舉行大會,獨自訂定律制的內容。佛教由此一分為二,出現西方上座部和東方大眾部兩大派別。從此,保守與開放的態度,嚴謹與隨緣的作風,處處形成對立,佛教也正式步入部派時期。

評價

實際上,跋耆比丘眾當初只是想調整僧團既有的規矩和紀律,因時制宜,使其更符合當地習俗和社會變遷的事實,並沒有想到因此造成僧團意見上的嚴重的分歧。

大天五事

背景資料

據南傳佛教的史書記載,十事之爭,不但是第二次經典結集的主題,而且也直接造成佛教的根本分裂;但在北傳佛教中,人們相信佛教的演變分化,主要是“大天五事”爭論的結果。大天是佛陀涅盤百年或兩百年間的一位比丘,傳說他曾犯五逆重罪,後來悔過出家。出家之後,他對阿羅漢的修證果位做了新解釋,認為阿羅漢雖然離欲證果,仍會受天魔的擾亂誘惑而夢失不淨;雖然斷盡三界見思煩惱,尚未斷除不染污無知;對佛法諸諦仍有疑惑處;要由他人授記,才知自己已證解脫;必須至誠唱念“苦哉”,聖道才能現起。他將自己的主張編成一首偈頌:
余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
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

對其評價

這種說法與人們原來對阿羅漢的看法不同,於是引起僧團內的爭論,圍繞這個爭論,北傳佛教認為佛教之所以開始分成兩派,是因為支持大天的人組成了大眾部,而其他人組成了上座部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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