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甲四環素用於需四環素治療而又不能口服給藥的患者。
藥品別名,適應症,用量用法,注意事項,規格,
藥品別名
比甲四環素、四氫比咯甲基四環素 、氫比四環素
適應症
臨床上
用量用法
肌註:0.15~0.35g/次,每12小時1次。小兒每日10~15mg/kg,分1~2次。靜注或靜滴每日0.35~0.7g,用等滲鹽水或5%葡萄糖液溶解,稀釋後緩慢注入或滴入。1療程為4~7日。
注意事項
在一般劑量下毒性低,口服可有厭食、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胃腸道反應,大劑量長期口服可損害肝臟,引起二重感染、小兒牙齒變棕色(與牙齒的磷酸鈣形成穩定的絡合物)、骨生長緩慢等。偶有過敏反應,如藥熱、蕁麻疹、嗜酸性白細胞增多等。注射時局部刺激劇烈,可致畸胎或死胎。靜注易引起疼痛與血栓性靜脈炎,故儘量採用靜滴。靜滴時,不要與其他抗生素、氫化可的松、鈣鹽等配伍。腎功能減退患者、孕婦、乳婦及8歲以下小兒忌用。主要有注射區疼痛及胃腸道反應等,偶可引起小腸結腸炎和虛脫。
規格
粉針劑:0.15g、0.35g、0.7g(肌注品加有利多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