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餵豬事件

毒奶粉餵豬事件

2011年7月,重慶查出一起“最毒飼料奶粉”案。不法商家從河北輾轉千里,將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運輸來渝,銷往重慶墊江、萬州多個養殖場,其中一些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超標515.24倍。被稱為毒奶粉餵豬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毒奶粉餵豬事件
  • 時間:2011年7月
  • 地區重慶
  • 當事人:唐強,李順
運輸路徑,嚴重危害,回流餐桌,事件反思,

運輸路徑

2010年9月,專門做過期奶粉生意的四川人唐強收到來自河北的電子郵件,稱能搞到便宜的奶粉。
在低價的誘惑下,唐強趕到河北,被當地商人李順領到距石家莊市幾十公里的兩戶農民家。這裡存放著大量包裝粗劣、結塊嚴重的奶粉。根據唐強的供述,他曾詢問李順奶粉中是否三聚氰胺含量超標,李順先是否認,之後又承認“可能有一點”。唐強仍然購買了6.75噸奶粉,成交價僅為每噸2000元,不到優質奶粉市價的十分之一。
通過物流,這些奶粉輾轉千里發至重慶和成都,其中的1.75噸存放在成都市錦江區一處倉庫里,另外5噸賣給了重慶商人張旋,價格翻了一倍多,為每噸5200元。
張旋又分5次將奶粉陸續銷售給重慶萬州、墊江的4家養殖場,流向市場的“最毒飼料奶粉”累計達2.5噸。其中一部分已被用於餵豬,以補充小豬母乳不足。墊江縣一家養殖戶購買了24包、1200斤奶粉,到案發時已經用完了12包。
對於還沒有來得及餵豬的奶粉,警方抽取了三份樣本送檢。據重慶市獸藥飼料檢測所檢驗發現,三個樣本中的三聚氰胺含量分別超標515.24倍、396.96倍、249.44倍。

嚴重危害

西南大學動物科技學院教授劉力表示,國家對飼料添加成分的種類和劑量有明確規定,三聚氰胺是不能添加到飼料中的。一些毒素被動物食用後,可能在肌肉或內臟中有殘留,間接危害人體,瘦肉精就是明顯例子。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大型飼料公司研究人員說,三聚氰胺由於不溶於水,難以排出體外。豬食用大量三聚氰胺毒奶粉後,可能積存在腎臟中,人食用豬腎臟就將受害。牛在攝入大量三聚氰胺後,可能代謝到牛奶中,人飲用這些牛奶後同樣會受害。

回流餐桌

在重慶“最毒飼料奶粉”案中,辦案人員仔細詢問了毒奶粉是否可能被賣給人吃。唐強供稱,自己估計不會,“因為購貨方都是飼料廠”。
調查發現,李順、唐強、張旋三級商家幾乎都對下家購買毒奶粉的去向和用途不管不問。李順和唐強更是初次交易,根本無法確定唐強購買奶粉的用途。在層層流通過程中,只要有一名不法中間商道德敗壞,就可能為牟取更大利益,將毒奶粉重新賣給人食用。
專家表示,有關地方和部門應結合此案暴露出的新問題,在資質審核、銷售流通等多個環節加強監管,剷除毒奶粉。
一方面是在行業準入和資質審核上嚴格把關,清除資質不符、品行敗壞的不法商家。例如唐強便多次編造虛假身份進行過期奶粉交易,有時是掛靠朋友的公司,有時是打著“四川大眾飼料商貿公司”的旗號。南岸區檢察機關審查認定,唐強根本沒有進行工商行政登記,公司全系個人編造。
另一方面是加強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監管。此案中的毒奶粉無商標、無品名、無生產日期、無合格證,結塊嚴重,多名涉案人員均稱一看就知是偽劣奶粉,卻能成功輾轉運輸上千公里,直到重慶才被查獲。

事件反思

“最毒飼料奶粉”案。不法商家從河北輾轉千里,將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運到重慶,銷往墊江、萬州多個飼養場,其中一些奶粉三聚氰胺含量竟然超標515.24倍。
此案被冠以“最毒”,不只是奶粉三聚氰胺超標500多倍之毒,還有不法分子用心之毒、操作手法之毒,更有監管無力之“毒”。
從消費者到監管部門,對食品問題也就是人吃的東西盯得緊,相對而言,對飼料市場也就是豬吃的東西還不是很在意,被曝光的風險也小得多,一些人正是瞅準了這個“盲點”,把毒奶粉銷售轉向這個領域,偷偷挖了一條毒奶粉流通的暗渠。
在“規避風險”之外,不法商家還大搞低價攻勢,毒奶粉每噸售價低於市場價近萬元,如此大的利潤空間,相對於很小的暴露可能,形成了強勁的暴利驅動,使得少數人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去進行非法牟利。
但是,最令人震驚的,還不是犯罪手段多么高智商,而是監管如此不給力。首先,這些嚴重超標的毒奶粉,本應該在原產地被查封銷毀,為什麼能重新流入市場,這到底是意外?是疏忽?還是有意“放虎歸山”?如果沿著毒奶粉重出江湖的軌跡反推回去,幕後又存在怎樣的玄機?銷毀毒奶粉早已不是什麼難事,毒奶粉卻禁而不絕,根子在於有關部門沒有盡到起碼的監管責任,其失職行為打開了潘多拉盒子。
其次,毒奶粉雖然是“悄悄地進村”,但其包裝和掩飾還是相當的粗陋,無商標、無品名、無生產日期、無合格證,結塊嚴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問題。可即便如此,數萬噸毒奶粉還是從河北到重慶,一路“過關斬將”,安然通過各種關卡,完成了不可思議的“千里走單騎”。
最毒奶粉的千里旅行圖,與染色饅頭、地溝油等的運行路徑頗為相似,不言自明地畫出了眾多監管環節、監管力量大面積失靈的現狀。這背後,到底是因為監管機制有漏洞讓人鑽了空子,還是因為各部門協調不力導致管理出現盲區,或者是因為權錢交易鋪就了“綠色通道”?
案件雖然查處了,問題卻沒有終結。在人人喊打的情況下,毒奶粉何以找到一條新路大行其道?如何治理這一新情況?從前面的分析中,不難發現這其中有兩大關鍵,一是消解利益驅動,針對毒奶粉的最新動向和暴利現狀,應明確和完善相應的法律條款,提高違法成本,讓犯罪分子付出巨大代價,同時藉助媒體等社會監督力量,增加曝光率,讓犯罪分子無處遁形。
更重要的是重塑監管力量。針對犯罪升級,有關部門應大力提升監管能力,在敏銳發現問題、嚴厲查處問題上下工夫。此案提醒我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毒奶粉乃至問題食品的流動,往往具有跨地域、跨行業、跨產業鏈的特點,只有整合監管力量,織密監管網路,最佳化監管機制,才能從根本上剷除流通渠道,斬斷各種食品安全的毒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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