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殿試詳定所
- 性質:官署名
- 朝代:宋朝
- 職能:負責詳審舉人試卷
官署名。宋朝貢舉考試殿試時負責詳審舉人試卷的機構。從兩制、六部尚書、台諫官、學官中選差詳定官。舉人試卷,經初考官、復考官定等第後,密封送詳定所詳審。初考官、復考官所定相同者,詳定官不得變更; 互異者則擇一而從,不得另行擬等。神宗熙寧三年(1070),始令: 如初、復考官所定等第相遠,許詳定官酌中別立等第。
官署名。宋朝貢舉考試殿試時負責詳審舉人試卷的機構。從兩制、六部尚書、台諫官、學官中選差詳定官。舉人試卷,經初考官、復考官定等第後,密封送詳定所詳審。...
詳定官 1.考察訂定。 2.審查決定。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 1.殿試時複查並最後評定試卷等第的考官。出自...為知制誥,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二人為詳定官...
殿試時,增派詳定官數員,負責詳審初考和復考官所定試卷等第。參加科舉考試的各科士人,通稱“舉人”。舉人登科便授官,不再稱舉人,應試不合格則須再次應舉。...
按以往的制度,殿試舉人設初考官先閱試卷,確定合格者的等次;再封彌試卷,送覆考官審核,進一步確定等次;然後才交付詳定官,拆封看初考官所定的等次,以與覆考官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