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殺子報案
- 又名:清廉訪案 通州奇案 油壇計
- 案件時間:晚清同治、光緒年間
- 案件地點:江蘇南通
案件始末,醜事,官保被害,知州暗訪,處死,案件分析,案件影響,
案件始末
清朝時,39歲的通州城南糧店店主王世成病故不久,其遺孀徐氏殘忍殺害親生兒子王官保並碎屍的案子告破。此案引起社會極大震驚,與張汶祥刺馬新貽案、楊月樓與韋阿寶案、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同稱“四大奇案”。和其他三案不同的是,徐氏殺子案不見於史志,無文獻可稽,卻又在民間流傳甚廣。由於案發通州,徐氏娘家又在興仁鎮西街,所以在通州和興仁兩地影響更大,流傳至今。
徐氏殺子一案發生的具體年代,羅錦松先生《南通“殺子報”案件的戲劇唱本》一文考證道:有說道光時的,有說同治光緒時的,但始終未見於史料記載,是否就在乾隆年間?可備一說。
後來先後出現了反映“殺子報"故事的漢劇、揚劇、越劇、湘劇、崑劇、河北梆子等十多種戲曲曲目,影響很大,但因內容恐怖淫惡,被禁演。
醜事
清朝時,通州城南有家糧店,老闆王世成和妻徐氏有12歲的女兒、8歲的兒子。 39歲的王世成因放縱過度,掏空了身子,病入膏肓,無可救藥。徐氏就請了巫婆來,巫婆裝神弄鬼說,有鬼附身,要請吃長素的和尚念三天三夜一千遍金剛經,方能退鬼。然後再請巫婆送鬼出門,病即愈。於是徐氏就叫兒子王官保到天齊廟請和尚,結果請到一位法號納雲的年輕僧人。
這個納雲和尚方面大耳,身材高大,生得很是壯實,且素來好色,只是長期被廟中主持師父管著不敢胡來。到了王宅,徐氏在出來給菩薩行跪拜之禮時,與納雲相見,二人眉來眼去。
巫婆當然沒救得了王世成。他死後,徐氏又請納雲來家念經,其間私通。此後納雲在徐氏家自由進出,常來常往,如同王家主事一般。
再說徐氏的兒子王官保(學名有仁)雖然只有8歲,但是他聰明勤奮,又非常懂事,深得他的塾師錢正林的喜歡。而徐氏的女兒金定雖然比弟弟官保年長4歲,但是因為家中重男輕女,經常遭到母親徐氏的打罵,膽子特別小。徐氏與納雲私通的膽子越來越大,居然在女兒面前也肆無忌憚。懾於母親的淫威,金定不敢多嘴,也不敢告訴弟弟官保,甚至還奉母命經常去天齊廟傳喚納雲來家中和徐氏鬼混。
官保被害
有一天,官保放學回家,撞破醜事,納雲奪門而逃。徐氏惱羞成怒,指著兒子大罵。
過了一天,王官保去天齊廟替亡父燒香,又碰見納雲,便上前拖住他一頓訓斥。納雲怕事情鬧大,就偷偷來到王宅,表示從今往後不再和徐氏往來。
徐氏由此起了殺心。正好兒子官保放學回家。徐氏發瘋般地舉起菜刀直奔兒子。官保見勢不妙,拔腿逃出,直奔興仁舅舅家去。跑到城東門,迎頭遇上恩師錢正林。錢老師聽官保哭訴後,認為哪有親娘殺死兒子之理,安慰了幾句,就把官保送回家。徐氏偽裝熱情,錢正林便放心地回去了。
當夜丑時左右,徐氏翻來覆去睡不著,惡從膽邊生,起身來到廚房,獨自喝了一壺酒,眉頭往上扎了一塊白汗巾,拿起菜刀,跑到兒子床前,點上油燈,拖下孩子摁於地上,對著驚恐的孩子一刀砍下,可憐8歲的官保身首分離!接下來,徐氏逼迫在另一張床上嚇得瑟瑟發抖的女兒金定幫助她把官保屍體分割成七塊,裝進油罈子,用石灰封口,暫時藏在床底,等待合適時機轉移出去。然後用清水沖洗血跡,又恐嚇金定,如果說出去,她就會像官保一樣被殺死!
知州暗訪
話說第二天,錢正林老師見王官保半天沒來上學,便叫兩個學生去官保家看望。學生回覆說官保的舅舅生日,官保到興仁的舅舅家去了。錢正林聯想到昨天官保的訴說,心中不免疑惑。好在自己熟識官保的舅舅徐光中,就有心去徐家探個虛實。想罷,放了學生一天假,自己動身去興仁。正在錢正林行至城東,在板橋茶坊歇腳時,居然碰見了徐光中,二人敘舊之中,錢正林不露聲色地探知了今天根本就不是徐光中的生日,官保也沒有去舅舅家。
當夜,錢正林疑竇叢生,徹夜難眠。第二天一早,錢正林在王官保家附近轉悠,終於見到去菜市場的金定,便上前細問。金定向錢老師哭訴了弟弟被殺的經過,反覆叮囑錢正林不能告訴他人這一切是她說的,然後匆匆走了。
錢正林十分震驚,繼而憤怒萬分,急急回家,鋪紙研墨,寫成一狀,去通州府衙門報了官。那天正值荊知州理事,他看完狀詞,勃然大怒,一拍案桌說了一番話,大意為:大膽生員,古往今來,哪有為娘殺戮親子的?你為區區小利,無故生端,包呈唆訟,竟敢在本官面前包攬詞訟,該當何罪?與我拿下收監!原來,荊知州因為親娘殺子之罪非同小可,一旦受理此案,放走原告,引起兇手警覺,破案難矣。不如這樣做了,讓兇手鬆懈,便於暗中查訪。
再說徐氏聽得知州不信訴訟反而關押了錢正林,心中好不歡喜,於是和納雲越發放肆起來,床下的油壇也忘了轉移。而錢正林的妻子李氏心急如焚,遂挺身而出,來到大堂,擂起大鼓鳴冤。荊知州讓她等待,李氏磕謝回府。
其實這位荊知州並非等閒之輩,並沒有閒著。他吩咐手下,近幾天不升堂,要外出會友。於是喬裝一算命先生,頭戴氈笠,足穿麻鞋,著灰布長衫,手托木盤,盤中放百來個字卷及文房四寶,日日出現在城南王宅、天齊廟一帶,暗暗查訪。四天以後,荊知州傳令捕快突然來到徐氏家裡,從床底搜出油壇,把徐氏帶回衙門收監。又去天齊廟抓捕了納雲和尚。翌日升堂,帶上犯人,傳喚證人金定、錢正林,當堂審判結案,將徐氏、納雲收入死監,待日執行。並據錢正林夫婦意願,由錢正林夫婦收養官保12歲的姐姐金定,並代理徐氏家業財產,待金定成人後再讓金定繼承。
處死
不幾日,徐氏、納雲的死刑批文下達。這一天,當地萬人空巷,擁堵在城南大校場周圍。不一會兒,荊知州在嘹亮的金鼓聲中,由整齊的街牌、鮮明的傘蓋和旗幡招展、烏槍藤牌的民勇隊伍擁簇著來到刑場。刑場當中跪著一男一女。女人背上插的標子上書“為姦殺子 王徐氏斬犯一名”;男人背上插的標子上書“淫僧奸犯 梟首示眾”。這些標子上有朱筆打的紅叉叉。劊子手身著大紅戰衣,鋼刀明亮。到午時三刻,三聲炮響,有四名兵卒兩兩把人犯架起,待監斬官荊老爺朱批令牌一擲,劊子手手起刀落,這一對姦夫淫婦便身首異處,結束了罪惡的生命。
不過,徐氏伏法方式到了民間,就有了多種版本。其中一種方式叫“木驢兒剮”,就是把徐氏綁在木驢上,千刀萬剮。傳說這種處死方式,反映了人們對親娘殺子這種傷天害理惡行的無比憎恨之情,也不奇怪。
案件分析
一是案件明確為“乾隆三十八年事”。關於殺子報案件發生的年代,有說道光時的,有說同治光緒時的,但始終未見於史料記載。是否就在乾隆年間?可備一說。二是判案的州官是“荊太爺”、“荊大人”,這位知州當指乾隆三十七年至四十年知南通州的荊如棠(山西平陸人,進士)。三是案件發生的地點明確為“通州南門外天齊廟巷內王家”。天齊廟即東嶽廟,張謇曾於此建圖書館,後為南通衛校所在,現為南通博物苑新館,那兒至今仍有一棵當年廟裡的大銀杏樹。四是人物很清晰。除王世成、徐氏、官保、金定及塾師錢正林外,還有徐氏之兄徐廣中,錢先生曾在東門外板橋與他相見。另有衙役許文、宋高,官保的左右鄰居張呂祿、王進春。特別是塾師錢先生在狀紙中明確稱“告狀人錢正林如皋人氏……”,此說其他資料中未見。五是多次提到王官保家沒有“族人”,這也合乎案件發展的邏輯。有一說族中人為謀財而害死官保,串通州官,反誣徐氏與寺僧通姦,此說不合邏輯。有此猜測恐怕也是因為母親殺子傷天害理,千古罕有,不可思議。尤其在崇尚封建倫理的時代,此案足以震驚天下。這部唱本雖不是史書,但我們從中可以管窺它所反映的事件。
案件影響
這起案子,當時轟動全國,通州“殺子報案”更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鑒於殺子報案穢褻殘忍,不宜過分渲染,所以現代又將“殺子報案”撤去,以“太原奇案”取而代之,所以後人就所知甚少了。
民國時期根據此案繪製印刷的戲劇故事年畫《殺子報》在民間也廣為傳播。解放後,文化部於1950年通知停演一批劇目,《殺子報》也在其中;1957年5月開禁後,更俗京劇團演出了此戲,曾引起了《南通市報》上的一場爭論。當然了,這些都不是什麼好事,當地人深以為恥,自覺臉上無光,因為家醜不可外揚嘛,所以對於這兩個劇目,當地人是不允許演出的,加以避諱。所以才有了民間所傳的 "南通不唱《殺子報》 鹽城不唱《丁黃氏》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