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嬰行為,是指成年動物殺死同種未成年個體的行為。動物學家們長期以來都認為同類相殘的事情在動物界並不多見,因為自相殘殺對整個種群而言是不利的,因此必定會被進化過程淘汰。所以即便看起來你死我活的求偶爭鬥,不過也是一種儀式化的行為而已。但也有利於增加雄獸的生殖成功率。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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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1965年,日本科學家杉山幸丸發表的一篇名為《論野生條件下長尾葉猴的社會變動》On the social change of Hanuman langurs (Presbytis entellus) in their natural conditions的論文最早嚴謹的揭開了長期籠罩在動物界的那層和諧的面紗。長尾葉猴是一種群居的猴子,一般一個猴群有一頭成年雄猴,幾頭成年雌猴和若干小猴組成。流浪的光棍雄葉猴總是抓住一切可能的機會挑戰那些妻妾成群的優勢雄猴,這種爭鬥異常慘烈,一旦挑戰者獲勝,它便會殺死群中所有老猴王的骨肉。
這一血腥的場景一經披露,立即在人類社會裡掀起軒然大波。人們本能的牴觸這種事情,以至於在學術界裡,杉山這些先驅者的研究被長期壓制。美國康奈爾大學的動物行為學家豪斯法特Glenn Hausfater認為,殺嬰行為在當時沒有被廣泛接受是因為人們覺得這是種很邪惡的行為,有些人甚至認為去想像這種事也是罪惡的。
但事實並不因人們的好惡而發生改變。越來越多的野外觀察證實了許多動物都有類似的行為。另一方面,以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為代表的新一代的進化論者在上世紀70年代末推出了驚世駭俗的“自私的基因”的概念,讓整個生物學乃至社會學界為之一震。根據道金斯的說法,每個生物不過是基因傳遞的載體,進化的過程將使得生物體為了將自己的基因傳遞下去而無所不用其極。
雄性殺嬰
一方面可以讓自己的骨肉在未來少了很多競爭者,另一方面的好處則更“立等可取”。幾乎所有的雌性哺乳動物在哺乳期都不會排卵,雄獅殺死嗷嗷待哺的小獅子,終止了雌獅的哺乳期,它自己才有做父親的機會。
看到的對幼崽痛下殺手的都是雄性動物,這是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雌性是一種稀缺資源,“她”要孕育、撫養後代。這期間,雄性動物卻無所事事,在“自私的基因”的驅使下,“他”會找到一切機會傳播自己的基因。
雄性大鼠將這一行為發揮到了極致,每當與雌鼠交配完畢,它便變得非常有攻擊性,會吃掉所有的小老鼠,這一狂熱的時期將會持續3周。三周后,雄大鼠突然變得溫情脈脈,對小老鼠關懷備至。好景不長,兩個月後,它又會變成殺嬰惡魔。這一周期恰到好處,因為大鼠的孕期是21天,小老鼠從生下來到能獨立活動的時間恰好是兩個月。
雌性殺嬰
比如一種叫做肉垂水雉Jacana jacana的長腳水鳥(如左),雌鳥產卵後便撒手不管,將孵卵和育幼的工作全部交給雄水雉來做。這時殺嬰行為就發生了逆轉,無事可做的雌鳥會伺機殺死別的雌鳥產下的幼鳥。鳥類學家埃姆倫Stephen Emlen目擊過雌水雉無情的用喙把雛鳥扔得到處都是,直到全部死去。失去了雛鳥的雄水雉便會跟這個殺人兇手交配,讓“她”產下一窩新卵。
任何事但凡到了人類身上,總是有些糾結。人類的確存在各式各樣的殺嬰行為,從墮胎到棄嬰,但人們總是能給這些事情找到冠冕堂皇,很有“人味”的藉口。回到那名冷血的女醫生,當她失去“理智”,便會被簡單的動物性所驅使。不管怎樣,這起女醫生殺害女童的悲慘事件至少說明,人從某種程度上像肉垂水雉,雄性在育幼過程中也扮演著不可取代的作用。
人類歷史
殺嬰普遍出現在所有經過仔細研究的古文化中,包括古希臘、羅馬、印度、中國跟日本。殺嬰的實行有許多方式,嬰兒獻祭給超自然形象或力量,如在古迦太基所實行的就是一種,但是許多的社會只僅僅是單純的殺害嬰孩並視此種獻祭為道德上的禁忌。隨著基督宗教的興起的同時,殺嬰的習俗也漸漸在古世界絕跡。這種行為從來沒有徹底的根除並甚至延續至今在部份的極貧窮和過量人口的地區。如印度的某些地區,女嬰特別容易受到傷害--請見殺女嬰。
方法方式
一種常用有久遠歷史的殺嬰方式是單純的遺棄,放著嬰兒讓他曝露野外而死。另一種常被用在女嬰上的方法是讓她們營養不良造成因意外或疾病而死的風險極遽的提高。在一些文化,這被視為公開並被接受的行動,但在其它的社會這可能私下進行,伴隨著社會被動的認可。
標準的羅馬社會可視為一個例子在這兩種立場。在某時期的羅馬社會傳統上將新生兒帶到一家之長面前並決定是留下養大或帶去丟掉。羅馬的十二木表法準許家長將看得出來有畸形的嬰兒處死。在西元374年殺嬰在羅馬法變成是死刑,但犯法者幾乎不會被起訴。一個殺嬰的行為描述在羅馬的文本上是在乳房上塗上鴉片膏於是被哺育嬰兒就會在無外傷的情況下死亡。